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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出台的“九部委十五条”中首次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定位于低收入家庭,而没有囊括中等收入家庭。
.定位低收入家庭
经适房将回归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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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在业内也受到争议。经济适用房既不是商品房也不是廉租房,其定位和概念模糊。很多国家都没有经济适用房这个提法。世界各国都有买不起房子的人,为维护社会稳定,体现社会公平,政府通常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帮助和保护弱势群体。
.经济适用房
雪中送炭路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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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按照规定是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其兴建始于1998年,但由于种种原因,中低收入家庭反而难以买到了。
.供给下滑拉动房价升
经适房何时不难求 |
经适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政府建经济适用房的最初目的,原本是给中低阶层以安身立命之所,但现实中,开着奔驰宝马车的高收入者住经适房的大有人在,而二三百平方米超大户型的经济适用房又让中低收入家庭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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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在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监管过程中,存在片面强调通过市场手段来解决住房问题,对执行经济适用房政策、履行住房保障职能重视不够等问题。同时,经济适用房供应量明显不足,部分地区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不到位,没有明确界定购买对象、审查把关不严,使有限的资源不能落实到应享受到政策的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保障性质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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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商品房规格修建的住房,却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出售,没有公示,暗箱操作的销售方式,不符合户口等相关规定的购房者,可以倒买倒卖的购房资格,显然,这一切都是权力的魔杖在发挥作用。能享受到这样的“权力福利”的,也只有大权在握的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利益相关者。
.经适房大部分被国家机关占有
.经济观察:经济适用房何以成为权力瓜分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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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在建经适房问题上,没有积极性,主要是经适房需要政府贴钱建设。加上我们现在对政府职能的定位上,没有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使得地方政府只会单纯地从经济发展上考虑问题。建经济适用房,要政府自己掏钱;建商品房,政府有利可图,两相比较,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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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城市(包括县城)人民政府要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各级城市住房建设规划要在200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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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购是指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内循环”的流转模式,不直接上市,由相关管理部门购回再行处置。回购的提出表明,管理部门在寻找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北京经济房回购变脸幕后
牵动众人心 众说纷纭话“回购”
赞成反对有说法
回购能否解经适房难题
租赁经适房优势显 回购制将促福利租房
全盘回购—吉林四平市廉租房建设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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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住房供应体系、住房保障体系中存在两个断层:一是略高于廉租住房供应条件、但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另一个是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但也租不起市场价普通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产生这两个断层的主要原因是经济适用房出租体系的缺失,只有尽快启动并大力发展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房,才能消除这两个断层,形成上下连通、对接的住房供应体系、保障体系。
租售并举 经适房政策变脸进入倒计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