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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动了开发商的奶酪,房地产业的暴利、官商间的权钱交易暴露无遗!
坚决支持北京小产权房,支持无房户的购买行为.“住房第一,买房有理”,打倒以此为借口的开发奸商和为虎作猖的狗地方官僚。
法律法规也是要与时俱进的.
它也有落后的时候.
如果那么多的中低收入的百姓都“违法”了,那就要考虑考虑这个“法”的合理性了。在城乡二元日益向一元发展的今天,在居民登记日益淡化“农业”、“非农业”的今天,为什么城乡土地制度不能统筹、走向一元呢?为什么农民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获取自己的收益呢?难道乡政府和村委会不是合法组织吗?如果是,那么他们核发的“乡产权”和“村产权”为什么不合法呢?如果他们的行为不合法,上级政府为什么又对他们的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呢?是否也应究其“不作为”之责呢?到头来,你们什么责任都没有,倒霉的只有老百姓。你们无力控制房价,无奈只能求助“小产权”,几乎倾其所有才买下的房子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你们扪心自问:这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法律吗?穷人的无奈选择却成了违“法”之举,简直是岂有此理!购买小产权房的人大都是靠劳动吃饭的平民百姓.
他们买这样的房子绝没有违法的故意. 如果法规制定者不顾民生之艰难, 硬要规定他们的行为违法,
那就是欺人太甚了!
人们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平衡,让人们生活得更好。法律条文相对于社会发展来说,它是相对静止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如果执行原有的法律条文,所引起的负面作用大于它的正面功能,这些条文就该得到完善和修改。
建设部不保护买了房是为了住的群众的利益,反而保护那些买了房是为了投机炒房者的利益,耐人寻味.
百姓购小产权房完全出于无奈!房价高涨!政府不管!百姓买不起房!政府又不管!百姓唯一能力就只好购小产权房!这是事实!政府官员不反思一下!还有公信力?还能有公正公平?怎么和谐!社会矛盾在加大…小产权房的发展势不可挡!这后遗症不想可知!
小产权房出现,是社会的好现象,它是一种新的产物,必将代替老房产开发模式。政府应该公平看待。积极鼓励,大持指持,政确引导,让小产权房建康发展,从而抑制中国居高不下的房价。从而有力打击黑心开发商,和一些政府腐败的官员。建设部,没有能力控制中国房价,让中国百兴安居乐业。他们行政不作为。中国人民老百兴纳税养他们感到耻辱。应该取消建设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是正理。可怜的中国老百兴,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不得,何谈纳税养他们。
什么叫小产权,什么叫大产权?国土局管什么?建设部管什么?房产局又管什么?小产权的占地是谁批的?究竟谁有权批土地?商品房为什么没有一个统一管理的部门来管理?
制度不能改吗,现在都住不起房子,为什么不这样做?
小产权是遏止高房价和官商勾结进行权钱交易腐败行为的一剂猛药!
都是政府没有尽到职责逼的。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应该对小产权的开发商给予严厉的处罚,对于已经买了房的业主们只要补交了税款后就可以给他们办理房产证。
应该对小产权的开发商给予严厉的处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应该对小产权的开发商给予严厉的处罚,对于已经买了房的业主们只要补交了税款后就可以给他们办理房产证。
政府确实到了整理小产权房的时候了,如果就让小产权房无条件的合法的话,对买大产权房的人又不公,况且决不能开这个先例,要不以后人们就不知道什么是违法了,我觉得合法可以,但一定要补交和大产权一样的所有税才能给办理产权。
决不可因作用不大而不给予警示,因为这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否则,后果只会更加严重.让小产权房合法化,无异于饮鸩止渴.面对楼市股市的火爆作为政府理应加大风险揭示,而不是不闻不问.
城市周围的村庄早就没有了土地,也没人管他们的死活,为什么别人能开发楼盘,他们不能在自己祖祖辈辈生存的土地上搞开发,是不是政府要给送了礼的开发商开发?小产权房只要质量没问题,老百姓是欢迎的.因为官商勾结的房地产开发商对老百姓太狠,明目张胆的侵害被拆迁者和卖房人的利益,老百姓恨透了他们!
小产权房怎么不合法了,难道农民的房子都是非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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