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建设廉租房和经济房的力度是一个善举,可以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政策也比较具体实在.但有一点建议:经济房不能上市,应由政府回购,然后转售给低收入者.理由:政府财力有限,每年建经济房数量有限,因此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需要一个长期累积过程.经济房一旦上市,等于经济房资源流失,增加政府解困负担.再说,经济房上市会给炒房者有可乘之机.
这个政策如果在10年前出售公有住房时来配套,是顶好的政策。但因为政策迟到了长达大约10年,因产权变更、人员频繁流动、加上日益加剧的异地流动、异地购房,某个人的住房状况只有自己最清楚,单位知道吗?政府可能只有备案但实际上掌握吗?因此今天的政策确实有点画饼充饥。建议:今天多盖房,不如集中精力按照这个政策从开始清理住房开始,省时、省钱、清理出多分、骗购的政策住房来解决现实问题来得实在,同时增强人民对政府的信赖。
经济适用房是个伪命题,应以廉租房/标准房(或普通房)/超标准房来区分,廉租房就是政府救济范围的,超标准房就是加大税收的和腐败分子的住房,普通标准房就是正常税收大多数人能住得起的,搞的太复杂是为了让腐败分子有空可钻而已。
中央的这次住房高招出台后,要落地有声,希望能够看到结果。我看购买住房是要住的,你发财可以尽管发,但不要发贫民之财。你有天大的本事挣到那么多钱,干吗还跟贫民过不去,与贫民挣房源。购房10年后才能交易,你还囤积房源吗?
国家和家庭一样,老大没房子住,老二房子住不完,这个家庭和谐吗!
国家有一条要明确,就是集资房一律不得成为商品房.集资房一律要成为公用事业房,现在国家把免费供应的土地都让个人成为资产,等于白送个人房子,国家受损失。
应该在80平米左右。60平米是20年前的....
不准单位集资建房,我们这儿公、检、法几家集资建房正不亦乐乎,听说只要几百元一平米,且都是第二套、甚至第三套公房,谁来管啊?
公务员原来已取得房改房、集资建房等拥有多套住房的又怎么办?既成事实吗?一些实权部门利用职权为本部门集体谋利益的事并不少见。
那中档收入者永远也买起房了,谁也不管了。
低收入者有了住房保障
中等收入者该怎么办?
说得好,政府是全民的政府,希望不要顾此失彼,最根本的办法是降低房价.
大部分人属于中等收入。我收入在本地属于中等,但月收入在本地只能买半个平方米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是轮不到我的,廉租房更别想。贷款买房,难道让我下辈子做“房奴”不成,房地产及相关行业是火了,但大部分老百姓不得不为了住房而抑制消费。商品房不降价,大部分人还是难以安居乐业!
不许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但应该鼓励和支持无房的个人合作建房。大部分人群中等收入人群属于,买不起商品房也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个人合作建房,只比成本高一点,能解决大部分人的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的面积,确实不应过大。其一,因是救济性质,面积小一些,成本低,可以多建扩大救济面;其二,面积小,不会引起有钱和有权人的兴趣,避免这些人通过各种手段侵占;其三,住户在有一定经济能力时,为了改善居住环境,会尽快搬离,腾出来再救济他人,进入良性循环。
做为政府领导要办实事,不要办空事.每次控制房价推出经济房,有120平米以下一次,有90平米以下第二次,这次60平米,你们房子建好了吗?每次调控加税加息这个加字来自那里?你们懂得吗?想控房价不要九部
门,六部门,要“一关”!银行停止贷款与按揭,经济房马上建,才能带来国家和谐,不然会像美国房贷危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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