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廉租房两限房用地不低于居住用地70%
2007年11月22日08:39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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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宇鑫)记者昨天从国土资源部获悉,2007年度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已经全部完成。国务院批准用地后,国土资源部在用地批复中对各地提出明确要求,特别要保证居住用地,其中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等住房用地不得低于居住用地的70%。
(责任编辑:杨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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