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从严处理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 记者陆昀 |
2007年12月10日09:2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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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日前向社会发布《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纠正工作的若干处理意见》。对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清理出来的“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即“违规新设与扩区”和“未批先用”三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提出从严处理意见。
《意见》要求,本着依法依规、区别情况、从严处理的原则,既查处事,又查处人。其清查时限为2007年12月25日。《意见》明确指出,对百日行动中查出的“以租代征”、“违规新设与扩区”等违规违法用地行为,首先要责令停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特别是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以及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属于禁止用地目录和限制用地目录中不符合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不得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意见》强调,该处理责任人的一定要处理相关责任人。
《意见》要求,本着依法依规、区别情况、从严处理的原则,既查处事,又查处人。其清查时限为2007年12月25日。《意见》明确指出,对百日行动中查出的“以租代征”、“违规新设与扩区”等违规违法用地行为,首先要责令停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特别是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以及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属于禁止用地目录和限制用地目录中不符合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不得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意见》强调,该处理责任人的一定要处理相关责任人。
(责任编辑:杨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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