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家房地产一房二“主”酿事端

 范影东 

2007年10月31日14:02  来源:网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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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中介业务为普通人买卖、租赁房屋带来了便利,但这些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大大小小的房屋中介公司也使房屋租赁市场的竞争日渐白热化。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房屋中介公司和下属分公司各自为政、恶性竞争,非正规的管理和经营方式给一些寻求方便的消费者带来了麻烦。

    对于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毕业证书是其在社会上求职必不可少的证件,而一台笔记本电脑对于他来说更是“价值不菲”。但就是这两样重中之重的物品却在自己租住的房子里被盗。贺波就是这个不幸事件的主角。


租住屋内物品神秘失踪

    从北京科技大学毕业的贺波由于工作原因,准备和同事在北京市通州区合租一套房子,“现在像我们这样刚毕业的大学生一般都是找熟悉的同学或同事合租房子,既减轻了费用上的负担,又能住得比较舒服。”贺波告诉记者,由于自己和同事工作都比较忙,所以便找到了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通州西门店,希望能在这里找到适合自己的房子。

    “当时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通州西门店的业务员马俊强接待了我们,看他态度挺好,我们就把租房的要求和他说了。”在了解了贺波的租房要求后,马俊强向贺波介绍了链家公司位于通州区帅府园的一处待租房。贺波跟随马俊强去看了房子,见房子周围交通便利,房屋租金也比较低,他便答应租下该房。


    当贺波决定签订租房合同,要求查看房产证的时候,马俊强表示链家已经查验过房产证了,链家在证件审核方面做得非常好,“链家那么大的公司不会没有一套完整的审核办法,再说即使出了事,有签订的合同为证,什么事情都好说。”“看他保证的那么好,我们也没有更多的精力再看别的房子,便同意和马俊强签订租房合同。当时真是太大意了,如果能坚持要求看房产证,也不会出现以后的那么多事。”贺波谈起租房时充满了自责。

    看好房子后,7月10日,在马俊强的见证下,贺波的同事赵海疆代表其女朋友、贺波与“房东”陈冠廷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交纳了三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共计5200元,同时向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通州西门店缴纳中介费用650元。

    签合同时发生的一个细节引起了贺波的注意,当时来签约的“房主”夫妇在见到贺波时声称两人是夫妻关系,但签约后贺波等人往房屋里搬东西的时候,“房主”夫妇却又表示两人是兄妹关系,“由于当时我们都在搬东西,以为是他们说错了,所以没有太在意。”

    在搬进来一个月的时间里,“房主”偶尔会过来看看贺波和赵海疆,并对他们说:“安心在这里住,不会出什么问题。”

    8月19日,贺波的女朋友过来看贺波,并打算住几天。8月22日晚,贺波陪女朋友去看电影。晚上九点半回来后,贺波和女朋友在客厅看电视没有进卧室。直到十一点半,贺波进入卧室才发现放在床上的宏基笔记本电脑连同电脑包都不见了,电脑包中还有女朋友的毕业证书等重要证件。

    贺波翻遍了整个屋子后也没有发现笔记本的踪影,“当时赵海疆去长沙出差,他女朋友也要回内蒙老家办理户口,两个人都不在北京。”情急之下,贺波给赵海疆打了电话,赵海疆表示还在长沙,并提醒贺波赶紧报警。

    经赵海疆的提醒,贺波马上向通州区北苑派出所报了警。民警连夜赶到贺波位于帅府园的租住处,在查看了门窗和屋内其他设施后,民警告诉贺波,房屋门窗都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判断是有房屋钥匙的人所为。在问了房子的一些具体情况后,民警表示会继续调查此事。

    8月23日,贺波打电话给“房主”陈冠廷,讲述了自己被盗的事情,陈冠廷对此事的反应和说法令贺波产生了疑惑。“陈冠廷嘱咐我不要报警,并表示会托自己在‘黑市’上的朋友帮助我找电脑,还说一定能找到,关键是让我不能报警。当时虽然听着有点疑惑,但我还是将自己已经报警的事告诉了陈冠廷,就是这一句话给后来警方破案带来了麻烦。”

    真房主现身引出转租蹊跷事

    在贺波和陈冠廷通话后不久,通州区北苑派出所的民警又来调查物品被盗的详细情况。贺波将“房主”陈冠廷的回答告诉了民警,随后民警试图联系到陈冠廷,但此人电话已经关机。这时赵海疆和女朋友也分别回到了北京。在回答完民警的一些问题后,民警表示两人均有不在场的证据,可以排除作案的可能性。

    那物品到底是被谁偷了呢?贺波与“房主”陈冠廷联系了多次,但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接下来的事情更令贺波感到奇怪。

    9月15日,贺波出去办事回来后发现房间里被人翻得乱七八糟,同事赵海疆的房间也被别人翻过,赵海疆回来后和贺波一起报了案。“当时真没想到刚丢了东西不到一个月,又有人来偷东西,但奇怪的是,这次我和赵海疆都没有丢东西。”

    就在当天晚上,一位自称房主的金先生来到了贺波这里。面对出现的这个新房主,贺波和赵海疆愣住了。

    金先生称他是这所房子的房主,于今年6月11日将房子租给了陈冠廷,并询问贺波等人和陈冠廷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住在这里。震惊之余,贺波和赵海疆将整个事情告诉了金先生,但金先生却要求贺波等人立即搬出去,并会在16日将房产证拿过来证明他是这所房子的房主。

    9月16日,金先生带着房产证以及与陈冠廷的租房合同找到贺波,在证明了房屋所有权后,金先生要求贺波等人在两天之内必须搬出去,并表示如果贺波需要相关证据,金先生会提供给警方。

    贺波说,金先生与陈冠廷的租房协议也是由链家作为中介签署的,其内容和贺波等人与陈冠廷签订的合同中对房屋整体情况的介绍几乎一样,惟一不同之处是前者的房屋面积为68平方米,而贺波的合同上房屋面积一栏是60平方米。让贺波等人气愤的是,两份合同的见证人竟然都是业务员马俊强。

    贺波找到了链家通州西门店的修经理,要求协商解决此事,并表示如果不给出具体的答复,将不会从房屋内搬出去。

    修经理和金先生协商后,金先生表示可以宽限贺波等人搬出房子的期限,宽限时间为一个星期。修经理同意支付贺波等人余下的一个月租金和押金,但中介费用将不予退还,财产损失也不予赔付。无奈之下,贺波和赵海疆只得同意这样,但要求修经理提供假房主陈冠廷的住处。

    根据修经理提供的线索,贺波找到了陈冠廷在另一处租住的房子,但已人去屋空。据其邻居介绍,陈冠廷在半个多月前就已经搬离此处,走时还砸坏了房主的一些家具和电器,房主已经报警。

    记者按贺波给的电话找到了贺波的房主金先生,金先生表示自己的房子在6月12日经链家通州西门店介绍租给了陈冠廷。到要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时,陈冠廷迟迟没有将房租打进银行卡里,打电话又关机,所以他就直接来找陈冠廷,没想到发生了这种事情。

    房地产中介业务为普通人买卖、租赁房屋带来了便利,但这些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大大小小的房屋中介公司也使房屋租赁市场的竞争日渐白热化。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房屋中介公司和下属分公司各自为政、恶性竞争,非正规的管理和经营方式给一些寻求方便的消费者带来了麻烦。

    链家:互相推诿毫无诚意 

    真房主出现后,贺波又找到链家通州西门店修经理要求退还其承诺的一个月租金和押金,但此时修经理的态度却来个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表示原来的经理金楠已经辞职了,他是新任的经理,业务员马俊强也不在店里工作了,这件事情他没有经手,不能确认事情是否属实,先前的承诺不能兑现。

    当贺波要求查看租房合同时,修经理说合同已经丢失。在贺波的一再要求下,修经理给了贺波一叠文件让其自己查找。在这一叠文件中,贺波没有找到合同,却发现了与陈冠廷租房的成交档案。修经理见到成交档案后表示会将此事上报给总公司,由总公司来处理,至于结果如何他无法答复。

    10月22日,记者在链家房地产通州西门店见到了修经理。修经理表示自己不再对贺波租住屋内丢失物品事件做出回答,并给了记者链家总公司市场部干事张悦(音)的电话。记者表示想了解一下链家在租房时有何种审核措施时,修经理告诉记者,链家只是中介公司,无权查看登记房主的房产证等相关证件。

    随后记者拨通了链家总公司市场部干事张悦的电话,张悦表示可以发一份客服的处理意见,其他的问题拒绝回答。记者等候多时仍没有收到处理意见。记者再次拨通了张悦的电话,这次张悦的回答是“客服处理意见没有具体定案”,不能给记者发过来,并表示自己负责媒体宣传工作,有什么事情找她就行,而与此回答相矛盾的是,张悦表示不能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记者又拨打了链家总公司客服部的电话,客服部门表示媒体方面由市场部张悦负责,客服只负责投诉。

    律师:未经房主同意转租房屋属违法行为

    针对贺波租住层内丢失物品事件,记者咨询了北京市荣博律师事务所的陈曦律师。陈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当事人的合法证件。而贺波遇到的案例属于转租业务,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租住的房屋再次出租的行为,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房屋在转租时,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要登记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但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除非出租人和转租人商议约定另外的日期。

    陈律师告诉记者,转租人陈冠廷与房屋所有人金先生的租赁期限从2007年6月12日起至2008年6月11日止,贺波与转租人陈冠廷的租赁期限从2007年7月10日起至2008年7月9日止,双方在没有约定延长租赁期限的情况下,违反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的规定。另外,金先生没有同意陈冠廷转租其房屋,也没有相关的书面合同,陈冠廷私自通过链家通州西门店将房屋出租属于违法行为。而链家通州西门店作为中介公司在收取了中介费用的情况下没有起到审核监督作用,应为此事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贺波女朋友的毕业证书等重要证件丢失,致使其无法找工作,贺波表示如果链家地产不能给出满意的答复,将考虑提请民事诉讼。

(责任编辑: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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