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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十部门发文重申从严调控楼市 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不予网签

赵燕华 刘艺
2017年08月03日15:25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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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不予网签

  2日傍晚,广州住建委、发改委、国规委等十大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涉及房地产调控、商品房销售管理、土地供应、住房租赁、住房信贷、市场监管等六方面。

  记者对比年初广州市出台的两次楼市调控政策的相关条文发现,此次十部门红头文件的内容,并未超越“3·18”、“3·30”新政,应是旨在释放从严调控信号。广州市住建委也表示,《通知》是表明政府的态度,要保持调控力度不放松。

  在克而瑞广州区域首席分析师肖文晓看来,这些政策虽是重申,但释放的信号也很强烈:下半年广州楼市调控不会放松,只会从严从紧。“出台这一政策可能与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有关,前几月广州居于几个一线城市中房价仍在上涨的城市之列。在这个节点上再次发文,加强调控的决心可见一斑。”肖文晓认为,未来查处违规或常态化,双合同、首付贷等违规行为都会成为严查对象。

  住房销售价不得高于备案价

  《通知》指出,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商品房价格监管。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联合发展改革部门,进一步强化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的指导,对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定价不合理的,要坚决予以调整;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要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的检查指导力度,要求备案价格在楼盘销控表明显位置进行公开标示,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

  增加住宅供应严防高地价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土地供应计划,多措并举加大商品住房供应。

  市国土规划委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工作的部署,按要求完成组织编制和公布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住宅用地中期供应计划,继续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合理安排普通商品住宅和租赁住房供应结构。灵活确定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等土地出让竞价方式,严防高地价扰乱市场预期。

  市国规委要联合市住建委、各区政府加大对已供应住宅用地供后监管力度,督促及时开工、竣工,加快住宅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促进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市住建委要尽快编制印发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住房建设目标和规模,着力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完善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制定加大住房供给的具体措施。

  强化收入审核严禁各类“加杠杆”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信贷措施,加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执行借款人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的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要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要提高对房产价值真实客观的判断和评估能力,依据房屋的合理评估价值进行放贷。

  央行广州分行将加强对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业务的宏观审慎管理,督促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防范金融风险。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企业严重违规或被纳入失信名单

  《通知》要求,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销售行为。

  市住建委要会同工商、发展改革、教育、税务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和日常巡查力度,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合同抽检等形式,及时了解和发现在售、在建楼盘存在的违规销售行为。对违规销售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限期停业整改并暂停项目网签资格。对违规情况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联合采取约谈企业或其控股股东的负责人、暂停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在穗楼盘网签等处理措施,并视情况纳入失信企业名单,按照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规定,采取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

  加快发展租赁市场推进购租并举

  《通知》指出,严格落实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部署,积极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市住建委要会同各相关部门按照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确保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各项举措落地。

(责编:孙红丽、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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