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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对象买房“钱不再是问题”

卜英宝

2015年05月29日11:22  来源:淮海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住房保障对象买房“钱不再是问题”

  晚报讯 昨天下午,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与江苏银行淮安分行正式签订《淮安市共有产权住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市区共有产权房保障对象即日起也可以像其他优质购房户一样轻松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并享受同等待遇。这也意味着,共有产权房保障对象今后将不再因为收入“中等偏下”、还款能力较弱,而被部分银行金融机构差别对待且拒之门外。将保障对象“送进银行大门的”则是这一纸协议,协议底页盖印的是代表政府为房贷提供兜底担保的“市住房保障中心”印章。

  据记者了解,目前住房保障对象与政府“凑份子”申购共有产权房,政府最高出资比例为房款的四成,剩余部分由保障对象支付,按比例形成房屋的产权共有。在商贷的过程中,保障对象同样按比例交付首付款和办理贷款。以50万元的商品房为例,如果按照4:6形成共有产权,刨去政府出资的20万元(50万元×40%=20万元),保障对象需要支付购房首付款(目前首套房商贷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的三成)为9万元(50万元×60%×30%=9万元),剩余的21万元可以办理住房按揭贷款。

  需要提醒的是,这仅是理论上的计算,在实际购房的过程中,还会涉及到具体的住房保障面积、产权比例等因素。以保障面积为例,目前保障对象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为24平方米,最高保障总面积为96平方米,超过保障的部分要由保障对象自己承担房款,首付款、贷款等也会因保障对象自身实际拥有的房产面积而发生一些变化。

(责编:朱江、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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