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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介入调查!南京一开发商违法兴建豪华建筑或将被拆(图)

卢斌
2016年04月19日13:42 | 来源: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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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多部门介入调查!南京一开发商违法兴建豪华建筑或将被拆(图)

南京江宁淳化街道梅龙湖畔开发商违法兴建的豪华建筑

  南京江宁淳化街道梅龙湖畔开发商违法兴建的豪华建筑

  新华报业网讯 4月17日,新华报业网报道了“一家开发商在没有经过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在位于南京江宁淳化街道梅龙湖畔违法兴建豪华建筑”的内容后,引起南京江宁区多部门重视,目前江宁区规划、城管、水利和高新园等部门均介入违法建筑事件的调查之中。相关部门表示,这处豪华建筑或将面临拆除。

  江宁区多部门介入违法建筑事件调查

  在南京江宁淳化街道梅龙湖西侧湖边,开发商江苏梅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一张没有任何法律作用,由江宁高新园综合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临时设施审批意见》的基础上,违法兴建了一幢面积约七八百平米,灰顶红砖,颇具欧式风格的豪华建筑,建筑物直接与湖面相邻,不仅里面装饰豪华,外面还有亲水平台等多种休闲设施。楼盘销售工作人员介绍,这里只是临时用作售楼处,将来会成为老板的私人会所。

  没有审批权的江宁高新园管委会竟然违规同意这处建筑作为“临时设施”存在,而且“临时”成了“长期”,这一事件经交汇点报道后,引起了江宁区规划、城管、水利和高新园等多个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纷纷介入违法建筑事件的调查。

  开发商违法兴建的豪华建筑或将拆除

  江宁区规划局法规督查科张欢庆表示,按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临时设施建筑的审批权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江宁区高新园管委会根本就没有审批临时设施建筑的权力,因此管委会批复开发商建造临时设施,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而且就算是审批临时设施,对方也要提供土地证,设计图纸等一系列的材料,跟审批永久建筑条件是一样的。目前经调查,这处豪华建筑是一处典型的违法建筑,首先他们会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次后期还要进一步展开调查,如果不符合规划要求,将其移交给城管部门进行处理,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

  记者还了解到,梅龙湖水面面积540亩,十多年前还承担着为下游几个村灌溉的职能,在湖边只有十多米的地方建起如此巨大的建筑,江宁区水利局工管科赵科长介绍说,经过调查,确认这处临湖而建的豪华建筑确实是违法建筑,这处建筑在建之前,应该到水利部门进行审批,防止对水资源造成破坏,但是他们没有来过。

  作为属地管理的淳化街道市容办,也表达了他们的态度。街道市容办吴主任表示,“只要认定是违建,规划部门移交给城管部门进行处理的,我们会百分之百进行拆除。”

  江宁高新园区管委会规划局局长陈波表示,“这处违法建筑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我们会配合江宁区规划局的调查意见,该拆除的拆除。”

  违法豪华建筑为何能一路绿灯建成

  按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临时建筑建设前也须经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批准。而江宁高新园综合管理办公室作为一个违法建设查处部门,为什么审批起临时建筑许可,违法豪华建筑为何能一路绿灯建成?对此,江宁高新园综合管理办公室彭主任解释,以前对临时建筑的审批,他们一般都这样操作:“当时园区是一年一批,批完了再续,最多不得超过三年,与大的法规上不能有抵触,根据他的流程,由我们综合管理办公室来扎口,由我们来出件。”但从去年开始,区规划局收回了这一权力,他们便不再审批临时建筑,但不管当时的审批是否合法有效,目前这幢别墅是处于没有任何手续状态,属于非法建筑。

  而江宁淳化街道市容科吴主任说,“因为是高新园批复的,所以我们对这处违建并不知情,但是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我们也要义不容辞的担负起查处的责任,配合执法。”

  “之前也是发生了类似的事情,所以我们要求各个园区,街道不能擅自批复临时设施。”江宁区规划局法规督查科科长张欢庆表示,江宁高新园区管委会之前存在违规批复此类项目的情况。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卢斌(来源:新华报业网

  2016-04-18)

(责编:孙红丽、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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