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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如何征收还需深入调研谨慎推行

2016年07月07日14:03 |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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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房地产税如何征收还需深入调研谨慎推行

  央广网北京7月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俗话说,只有安居才能乐业。只要是有关房子的话题,总能引发老百姓的关注。昨天,“房产税最快可能在2017年通过”的消息在网络热传。此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曾经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将房地产税法列入到第一类的立法项目。而近期,又有专家表示,本届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会在2017年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根据这样的说法,一旦房产税开征,估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可能会每年增加约5000元的税负。对此,财经评论员马光远发表文章说,房地产税2017年征收的概率等于零!经过10多年的争论,房产税无论是征收目的,还是征收环节等基本问题分歧越来越大。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的立法之后,问题更为复杂,究竟“房地产税”就是以前讨论试点的“房产税”,还是一个新的税种,还是所有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的总称,三中全会并没有明确,专家学者有各种不同的解读。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曾经表示,中国的房地产税,是土地国有制下对私人住宅征收的财产税,这在国际上难以找到借鉴先例。即便将来全面开征,规模也远不及私有制下的房产税规模大小。因此,房地产税的征收仍旧困难重重。房地产税如何征收还需深入调研谨慎推行。资深房地产专家韩世同就此做出点评。

  韩世同:房地产税的立法和征收,为什么如此复杂,难点到底在哪里?我觉得主要在于三个方面,首先是征税的目的,为什么征?很多人认为调房价,我认为关键是要替代我们现行的依赖土地财政的税制,即改变“寅吃卯粮”的这种现象。另外,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其实都明确提出,房地产的立法不可能单向运作,它必须要结合土地制度、财税制度,还有金融制度这几大制度的同步改革,它牵一发而动全身。但是现在,这些改革全部都延后了,那么房地产的立法和房地产税的开征,不延后也不太可能。如果强出立法,要达成共识也不太可能,因为这个是关系所有国民的一件大事,如果不能得到大多数国民的认可,就非常难实施。另外,立法的程序可能也会非常漫长,物权法的整个立法过程长达十年,房地产税的立法还是要等待比较好的时机,要配合土地制度、财税制度、金融制度改革,才能够完善的做好它,否则,推行了也没有意义,就算实施可能开征的成本要比征收的税收还多,这就会得不偿失。另外,社科院提出,下半年楼市有可能会出现调整。我认为房产税开征在目前进行不太可能,但是我们应该防范。林毅夫、陈志武在3月份博鳌论坛上提出,要警惕房地产引发金融风险,我觉得这不是杞人忧天,因为房地产跟金融互为因果,一方面我们要防范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要防范房地产的市场风险,要保持高度的警惕,这样才能够防患于未然。

(责编:朱江、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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