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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严规下北京等城市国庆假期住宅成交量腰斩 

武汉滑落近7成

2016年10月08日15:26 |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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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8日电(卢志坤) 今年国庆假期多个城市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将外界的目光引向了政策收紧之下这些城市的房产交易将会出现何种变化。

人民网记者统计了部分城市近几年来“十一”黄金周期间住宅的成交数据,以期让广大读者更好观察政策出台之后各地楼市的细微变化。

以下为5个城市黄金周的住宅成交数据:

1.北京 成交量仅为去年同期的一半

北京在长假前一天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开启了此后多个城市一连串楼市政策的推出。北京也被认为是此次出台调控政策最为严厉的城市。

根据新政,北京要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受新政影响,北京商品住宅的成交数据较去年同期有所回落,黄金周的成交套数仅为去年同期的一半左右。

人民网记者根据wind资讯数据计算的结果显示,北京今年黄金周期间的商品住宅签约套数为216套,远低于去年同期的442套。Wind数据来源于北京市住建委。

与过去两年同期成交量相比,北京今年的住宅成交量无论从总成交量或每日的成交量来看都颇为惨淡。在2014年9月30日出台更为宽松的措施之后,当年的国庆长假成交量达到538套。

除了10月1日当天的商品住宅成交量超过101套以及第二日的61套,北京今年的国庆假期其余日子的成交量都没有超过13套,甚至有2天的成交套数只有个位数。

北京近3年国庆长假商品住宅成交量:2014年,538套;2015年,442套;2016年,216套。

2.武汉 政策出台后成交量仅为出台前的3成

武汉在10月3日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包括限购和限贷两部分内容。

政策要求,对于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武汉籍居民家庭,将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在武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武汉籍居民家庭,将被禁售限购区域内的住房。

此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购买第二套房首付50%,购买第三套或以上住房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25%,购买第二套房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三套或以上住房限购。

在政策出台之前,武汉楼市延续今年来的交易活跃度,国庆头3天的住宅成交量分别为1067套、792套和612套,每日成交量也成为近几年同期的最高纪录。

但在政策出台之后,武汉的单日成交量迅速下滑,4日到6日每天的成交量仅为200多套。4到6日3天的成交量仅为1到3日的3成左右。不过由于前3天的成交量破纪录,因而武汉今年黄金周期间住宅成交套数仍接近于去年同期(2016年数据不包括7日),

武汉近3年国庆长假商品住宅成交量:2014年,2150套;2015年,3641套;2016年,3231套(不包括7日的数据)。

3.济南 政策出台后交易大幅回落,但总成交量依然是近年高点

济南在10月2日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其中要求,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济南市限购一套住房。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不提供公积金贷款。

济南的住宅成交高峰集中在政策出台当天,10月2日一天的成交量达到1260套,成为历史上的单日成交高点。在政策出台的第二日也达到824套的次高点。此后成交逐渐回落,假期后三天的日均成交套数约为170套。

总体而言,济南今年国庆期间的成交总套数依然数倍于近几年的平均水平,这一部分归因于该市的房地产交易在今年下半年快速爆发,房价的持续攀升吸引了部分购房者集中入市交易,这些客户的购房需求仍然需要释放的时间。

此外则是,相对于其他出台更为严厉调控政策的城市,济南的调控措施相对宽松,这也为延续市场的交易提供了空间。

济南近3年国庆长假商品住宅成交量:2014年,343套;2015年,949套;2016年,3275套。

4.福州、厦门

相对于上文所述的3个城市,福州和厦门出台楼市调控的时间较晚,因而其在国庆假期的成交数量与近年同期的可比性也相对较低。厦门在10月5日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其中厦门在9月5日已经出台过楼市限购政策,本次出台的政策为升级版。)福州则在10月6日出台调控政策。

具体为,福州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以及,对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本市五城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厦门则是对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以及对于购房人家庭首次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购房人家庭名下有一笔住房贷款未结清,再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再申请贷款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此外,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下为这两个城市近3年国庆假期的住宅成交套数:

福州:2014年,158套;2015年,176套;2016年,590套。

厦门:2014年,106套;2015年,287套;2016年,30套。

 

(责编:卢志坤、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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