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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旧小区改造将研究受益者付费制度

2016年11月25日07:22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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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老旧小区改造将研究受益者付费制度

  昨天上午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了副市长陈刚代表市人民政府作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之后,11位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进行了1个多小时专题询问,陈刚副市长和市住建委、城管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现场进行了答复。

  针对本市老旧小区改造中比如加装电梯、增加停车位等难题,本市拟研究通过受益者付费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还将研究老人达到一半以上的老住宅安装电梯其他人不得反对等制度。

  陈刚所作的议案办理报告中提到,目前本市住宅总面积约51250万平方米。其中,1990年以前建成的约6950万平方米、128万套;1990年以后建成的约44300万平方米、436万套。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中提到,“十二五”期间北京共完成463万平方米老旧住宅抗震加固、5504万平方米老旧住宅节能改造。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40余亿元,惠及居民89万户。从议案中代表反映的问题和调研中了解的情况来看,老旧小区楼体屋顶渗透、上下水管道堵塞、电力容量不够、车位数量不足、安保设施不全、适老设施缺失、电梯存在安全风险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陈刚作的议案办理报告中提到,北京正在推动物业服务管理立法,本市将明确推进更符合小区实际的改造内容。比如,老年居民(60岁或者65岁)在同一单元内占到一定的比例(如50%)以上,少数产权人不得阻挠大多数产权人增设电梯的决定。同时,为促进形成业主共同决定,立法将研究推行默认表决,对房屋和附属设施改造,研究制定所有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表态的,视其为同意的规定。此外,针对少数业主妨碍大多数人行使合法权益的行为,本市将推动在物业服务管理立法中,借鉴德国等国的强制拍卖,香港等地的强制收购等办法,保障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老旧小区增加停车位、增设电梯的资金筹措问题,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研究通过受益者付费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采用政府支持、企业投资、收益业主付费的模式解决筹措资金问题。

  陈刚提到,老旧小区改造将坚持基层组织、居民申请、市场参与、政府支持的方式来实行。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有改造欲望又在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可以通过达成业主的共同意愿进行申请,申请后就可以组织实施。陈刚表示,现在宜居问题已经上升为老旧小区改造中群众的主要诉求,这些事恰恰花钱最多,矛盾点也最多,这些都涉及到体制机制要改革,要有统一的规划和综合的政策,特别要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居民的关系,“政府的财政不是福利,引入市场机制以后受益者有什么权益和义务都要理清楚,将尽快研究落实这些问题”。

  询问现场

  代表追问电梯安装进度慢 现场“搬出”《物权法》

  陈刚作报告后,现场进行了代表询问,陈刚和市住建、规土、城管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坐成一排,在1个多小时的时间里,11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向他们进行询问,他们一一进行答复。

  代表们的问题集中在老旧小区改造进度相比预期较慢、资金筹措等范畴,卫爱民代表在询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时,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在答复进度慢时表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要全体居民百分之百同意才可以安装,还现场查阅了《物权法》,读了《物权法》相关规定,卫爱民代表对此提出法律适用的不同理解,他称根据《物权法》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安装。这是持续1个多小时的问询现场一个片段,围绕这些市民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场询问气氛热烈。

  刘维林委员提到,之前提到过今年年底之前要试点老旧小区加装24部电梯,现在到年底还有一个多月,询问这项工作进展到什么程度,这24部电梯加装带不带有普遍推广的意义和特点。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答复,从今年3月开始部署这项工作,目前各个区都基本确定了试点项目,朝阳区、丰台区的项目已经具备实施条件,但目前离年初确定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原因是低层业主协调难,“由于安装电梯就会对低层的采光、通风、照明形成一定影响,又必须要100%的业主同意,低层业主觉得对他的权利影响比较大,不同意。”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个问题,市住建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区加快推进已确定试点项目的实施,对于具备条件但是居民利益协调难的项目,将会同民政、社会办指导协助各区做好居民工作,争取尽快落实。正在和财政部门沟通,希望适当增加市财政补贴额度。此外,试点项目数量可在各区之间进行调整。对于条件较好,居民意愿一致的小区,可以适当增加试点电梯的数量。

  市住建委另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增设电梯居民利益和诉求不统一的问题,可以研究对利益受损方给予适当补助。陈刚表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关键是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需要把不同利益诉求落实好,“比如说技术层面,能不能最大程度减少对一层的干扰呢,比如离远一点,噪音小一点”,对于代表们关注的这个问题,陈刚现场表态:“我们对这项工作要加大力度,不能老说,一定要突破障碍,要下大力气研究难点问题,也争取中央部委的支持,做好居民的工作,把老旧小区改造做好。”

  人大建议

  加快立法论证 明确居民缴费责任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推动老旧小区完善物业管理,加快物业管理地方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明确政府部门实施行政管理,居民缴纳合理费用的责任,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确立住宅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理念,明确建筑使用年限内的维护主体和资金来源,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保证基础设施定期维护更新、功能配套能够满足需求,建筑本体安全节能,小区环境整洁优美。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审议认为,应最大限度地腾退、恢复老旧小区的公共空间资源。加快拆除违法建设,进一步清理地下空间,整治底层住户拆墙打洞行为。对腾退出的公共空间和资源进行统筹规划,积极发展居民生活亟须的公共服务业,因地制宜地补建停车、绿化、文体、养老无障碍等公共服务设施。

  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泽伟

  询问亮点

  直管公房改造意见近期将出台

  宋慰祖委员:老旧平房小区的改造和提高舒适度方面,政府在这方面将如何做?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现在中心城区统计直管公房有12万户,东西城占了80%左右,其中又有85%是属于古都风貌保护区,改造不能大拆大建,都分年度纳入了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在不拆的基础上修缮,具备居住和使用功能。最近根据市委的要求,提出了直管公房的改造意见,经过市政府和市委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研究,最近将要出台,提出了直管公房的改革意见和以适当疏解、就地完善、提高宜居水平为目标的直管公房宜居改造方案。

  陈刚介绍,对于直管公房中存在的平房院落内私搭乱建、转租转借、房屋破损严重等问题,北京将探索就地改善、适当疏解、保护风貌、持续发展的城市更新改造模式,稳妥推进直管公房改革,恢复直管公房历史风貌,加大古都风貌保护力度,改善居住环境。

  老旧小区改造将吸引社会资本

  陶世欣委员:目前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有什么改革措施?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十二五”期间机制方面主要问题是投资来源比较单一,支出的340亿是市区两级财政支出的,没有引入社会资本。今后老旧小区改造在原有投入的基础上,想引入社会资本,我们也研究了,比如停车设施可以收费,比如电梯可以由财政出一部分支持资金,居民一次性凑钱,或者以后通过刷卡消费来让投资企业收回投资。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后要切实推进受益者付费的机制,明晰居民、产权单位、市场和政府的责任以及出资的边界,共同筹集“十三五”期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资金来源。

  刘维林委员: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如何补齐停车位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短板问题,老旧小区适老化设施不足如何解决?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称,“十二五”期间已把这些纳入了老旧小区公共区域治理的内容,2012-2015年,补建停车位78.8万平方米,整修自行车棚19.9万平方米,配建无障碍设施9.3万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设施13.6万平方米。

  下一步将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要求,因地制宜新建、改建、扩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结合绿地建设调整,建设绿地停车场,增加停车位。同时进一步扩大适老活动空间,完善适老健身公共服务设施,让老年人尽可能在本小区能活动。

  老旧住宅电梯隐患2年内治理

  苏煜代表:针对老旧住宅现有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维护、更新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计划开展哪些工作?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当前住宅电梯的安全突出问题主要包括电梯年久失修、部分老旧电梯风险集聚、“三无”电梯存在安全隐患。2015年我们评估了老旧住宅电梯3867台,94%的电梯存在风险隐患。到今年已有1251台老旧电梯得到了维修改造更新,消除了隐患。我们还针对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多起电梯吞人、咬人的恶性事故开展了风险源分析,研究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政策和措施。

  为了消除不符合2003版电梯制造标准的制动器隐患,2016年市质监局制定了老旧电梯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老旧住宅电梯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责编:朱江、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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