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房产

渭南市民城区买了一套房 手续还在办 房子却易主

陈冰
2017年01月10日10:52 | 来源:华商报
小字号
原标题:渭南市民城区买了一套房 手续还在办 房子却易主

1.jpg

  市民韩先生在渭南城区时代星苑小区买了一套房,还在办按揭手续时房子被抵押给他人。开发商称,曾多次催韩先生办手续未果才收回重新售。

  市民:

  无预售证 迟迟办不成按揭

  1月5日,家住渭南市的韩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2012年的时候,我首付14万元在时代星苑B座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中承诺2014年底交房,面积104平方米,总房价是32万元,等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证后,可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到了2015年的3月,韩先生接到开发商通知说可以办按揭,他便准备好各种所需材料,“但是,当我把材料准备好后,他们却说房子手续不全,预售证没下来,所以办不成按揭。”

bx9a9e94.jpg

  韩先生说,“2016年7月的时候,开发商又打电话,说预售证下来了,现在可以办贷款,但要重新准备材料,尽快交到公司,后来还打过两次电话催着办理。我去找过开发商,也打过电话,说重新准备材料需要时间,希望能宽限时间。又过了两个月,我再去看房子的时候,就发现已经有人在装修,开发商说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告诉我可以在经开区一个小区重新选一套,我嫌太远没答应。”

2.jpg

  开发商:

  不来办按揭才收回重新出售

  1月6日,华商报记者来到时代星苑小区开发商、陕西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从销售部了解到:时代星苑小区B座在2016年4月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证,同年7月给韩先生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韩先生3日内到公司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如果没有按时办理会收回该房重新出售。

  金瑞公司总经理杜先生说:“关于韩先生的事,他可以到公司来一起协商,一种解决方式是退款,另一种是他可以重新在公司的其他小区选一套房。”

  对此,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琳解释,“开发商与韩先生没有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只是达成了一种意愿,不具约束力。开发商尽到了告知义务,韩先生没能在约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开发商有权处置房屋。因此,解决这件事的最佳办法就是退款。”

  华商记者 陈冰

(责编:伍振国、孙红丽)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