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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土拍新政堵漏“1元房价”: 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指导价”

徐倩
2017年02月09日15:53 |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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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9日电 (徐倩)春节前,在“限地价,竞房价”政策下,郑州市土地市场出现了房企为竞得土地竟然报出“1元房价”的奇葩现象,引来业内非议,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随即叫停了该地块的出让。(详情请参考人民网报道《郑州土拍市场出现奇葩 未来楼盘价格每平方米1元》

为了弥补这一政策漏洞,引导市场良性竞争,2月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上述通知明确指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出让前需确定该宗地综合房价最高限价,并按照熔断地价和房屋建安费用、各类税费等确定房屋成本指导价,以保护公平竞争。地价达到熔断价格后,进行网上一次性竞综合房价,按报价最接近房价平均值原则确定土地竞得人,土地竞买人报价低于房屋成本指导价视为无效报价。

此外,为防止土地竞买过程中的恶意竞价行为以及房屋销售过程中的暗箱操作,通过“限地价、竞房价”方式取得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时,需在严格监督下公开面向社会销售,确保商品住房销售的公平、公正。

观点认为,此前郑州土地竞拍市场出现“1元房价”乱象的背后,折射出郑州土地市场竞拍规则的漏洞。

去年,郑州市房价一路攀高,土地市场“地王”频出、高烧不退,为给楼市、土地市场降温,郑州市提出“限地价,竞房价”的举措,其规定: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住宅用地使用权时,竞买人先竞地价,地价如达到熔断(熔断价为起始价的150%)再竞房价,即竞买人承诺销售房价不得高于规定的所处区域的综合房价,且其所报的综合房价最低者为土地竞得人。土地竞得人不得高于竞得房价进行销售。

这一政策的出台给火热的土地竞拍市场浇了冷水。新年伊始,郑州多幅地块均已底价成交,但是,这一政策只是强调遵循“价低者得”的思路,并未规定出房企所应遵循的“最低报价”。

在1月22日郑州市郑东新区出让的7宗住宅地块中,其中5宗地块的综合房价涉嫌低于成本价,更出人意料是,其中,1幅地块的综合房价报价仅仅为每平方米1元,也就是说房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1元。

目前,上述5宗地块的出让工作已被叫停。如果按照最新通知中“土地竞买人报价低于房屋成本指导价视为无效报价”的规定,上述5宗土地很可能因为报价低于成本价而被宣布无效。

截至人民网记者发稿时,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尚未通报5宗土地的处置结果。

(责编:李易、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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