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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房产也可贷款  

中山市二院首例“拍卖贷”房地产以1277185元拍卖成交

张翔宇
2017年06月08日08:19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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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司法拍卖房产也可贷款 市二院首例“拍卖贷”房地产以1277185元拍卖成交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李世寅、徐艳)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首例“拍卖贷”房地产以1277185元拍卖成交,溢价率达54%。这一举措得益于该院与交通银行中山分行合作,成功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引入“拍卖贷”,有效提高了司法网拍成交率,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拍卖贷,是指通过参加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购得房地产,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

此次被拍卖的商品房位于中山市石岐区东盛花园,该商品房结构为三房两厅,一梯四户,建筑面积118.84平方米。原所有权人郭某向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50万元并以该房产作抵押。后郭某没有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郭某偿还借款本息,判决发生效力后,郭某依然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遂于2016年10月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摇珠、委托评估公司对郭某名下位于中山市石岐区东盛花园的商品房进行评估后,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并首次启用“拍卖贷”功能。该次竞买参与人数达13人,另有182人设置提醒,12627人进行围观,经过46次激烈竞价,起拍价从828985元竞价到了1277185元,还经历了27次延时,溢价率达54%。竞买人表示,“我关注这套房子很久了,但作为80后一次性付清全款非常困难,为资金的问题一直在发愁。后来看到公告上标注‘可贷款’的字样,了解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实行了网络司法拍卖也能贷款的新政策,马上参加了这次竞拍。”

竞买人的话,也反映了不少竞买人的心声,“拍卖贷”引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既有效解决竞买人一次性付款的资金难题,又能提升房地产变现的效率及成交价格,有利于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实现各自权益最大化,可谓既利法又利民,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有着重要意义。

(责编:伍振国、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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