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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平台租售并举  佛山今年已有探索

冯嘉敏、陈钰凤
2017年07月21日07:47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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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搭建平台租售并举 佛山今年已有探索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冯嘉敏、陈钰凤)近日,九部委发文要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其中佛山成为全国12个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之一。试点进展如何?记者昨日从佛山市住建管理局了解到,此前佛山搭建的国有化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已投入使用,这标志着佛山在租购并举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佛山:

  首批83套租赁房已推出

  在租售并举方面,佛山已经有了实际动作。记者了解到,佛山此前已经搭建起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探索租售并举。今年6月,佛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正式运营。该公司是由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是佛山市国有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企业。平台运营模式按照公益性结合市场化方式运作,向特定人群提供租赁住房及居住体验增值服务。

  记者了解到,该公司推出的首批租赁房源建鑫·乐家富力广场,共计83套租赁住房。目前,该房源已可提交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3日。首批申请者最快8月下旬可入住,但如果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过租赁房源供应量,则通过摇珠方式确定最终获批名单。

  据介绍,继首批建鑫·乐家富力广场后,第二批越秀岭南隽庭410套房源将于今年内推出。据悉,今年建鑫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拟推出房源3000套。

  背景:

  佛山纳入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通知》明确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为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中存在的虚假房源、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让群众安心租房,《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首批83套租赁住房分为两种:

  装修公寓月租799元

  LOFT公寓月租1299元  

  满足三大条件即可申请:

  大专学历或以上

  在佛山本市工作

  在禅城区没有房产

(责编:伍振国、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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