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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公关于撤销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用评级的公告》的澄清说明

2017年08月26日10:56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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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3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公司”)在其网站上公布《大公关于撤销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用评级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我公司就大公公司所发布的公告内容澄清如下。

一、我公司与大公公司合作经过

2015年7月20日,我公司与大公公司签订《信用评级合同书》,委托大公公司对拟发行的我公司债券进行发行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对该债券进行跟踪评级。大公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出具《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确定我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我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我公司与大公公司后续合作情况

2016年下半年,因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我公司决定终止债券发行。因此,我公司并未成为公开市场的债务发行人,无信息披露义务,故不存在公告中所述“有悖于债务发行人所应履行的诚实守信、向公众主动披露偿债信息之责任”行为。

我公司认为,债券没有发行,自然也不需要在债券存续期内对该债券进行跟踪评级。且2016年至2017年上半年,大公公司并未向我公司提出任何债券跟踪评级需求。

三、我公司经营情况

就公告中所提及“大公通过公开信息渠道获悉,贵阳宏益经营状况面临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内容,大公公司没有对此进行充分调查,也没有和我公司核实相关信息,竟主观认定我公司“经营状况面临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我公司对其不负责任的认定行为深表遗憾。

在此,我公司正式声明,我公司与大公公司合作的期间内,不存在任何故意隐瞒信用风险信息的行为。我公司经营情况平稳健康,并不存在经营状况面临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

特此说明。

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责编:贺迎春、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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