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房产

评价物业管理水平 不能没有业主的声音

曾德雄
2017年08月29日17:13 | 来源:羊城晚报
小字号
原标题:评价物业管理水平 不能没有业主的声音

  去年5月,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对物业管理的标准进行界定。《规范》实施一年多,天河区开始动真格,经常被业主投诉、多项管理标准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将被评为不达标小区,并被挂牌,目前已有4个小区被挂牌。对于不达标的小区,将给予一定的整改时间,如果整改期过后仍不达标,将通过相应的管理办法让达不到《规范》最低要求的物业公司离开小区。

  从道理上来说,请不请物业管理公司、请哪家物业管理公司,原本是小区居民自己的事务。小区居民请来物业管理公司,跟它签订合同,约定种种管理服务的细则,然后一切按合同办事,合格的继续,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炒掉另请,跟政府本来是没什么关联的。

  但在现实中却难以做到这一点,原因就在于我们的社会自组织水平低下,既缺乏像样的社区领袖,人们也还没有养成过社会组织生活的习惯。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得不继续充当保姆的角色,对社会大小事务尽心呵护。大的不必说,小的就如制定这样的《规范》,不仅规定了大堂和候梯厅每天保洁的次数,连草坪上草的长度也作了详细规定!

  但这就是现实,我们必须要承认、面对。我好奇的是会不会真的有哪家物业公司会因达不到《规范》最低要求而被炒掉?被炒掉的物业公司不肯离开、前公司与新公司持械对峙的新闻不在少数,现在有了政府的介入,而且是依据如此严格细致的《规范》,因达不到最低要求而被炒的物业公司会顺利离开吗?这是我很好奇的一点。但因为《规范》才刚实施一年多,我所好奇的问题仍只能继续观察。

  虽然有政府如此强势入主其事,但我还是认为,是否换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有业主的声音,而且业主的声音应该是主导,毕竟利益他们最攸关、情况他们最熟悉、法理上他们最有话事权。尽管有关负责人说,衡量小区物业管理达标与否的一个重要考量是看——是否有大量的居民投诉,如果投诉很多说明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达不到要求,但这毕竟缺乏体制机制的保障,里面充满随意随机性,无法让人信赖。只有成立业委会,才能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小区居民有发声的平台和效用。

  从另外一个角度,这个《规范》要真正落实也离不开业委会。按照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如果一个小区过了整改期还不进行整改,那么相关部门将联系业委会,协商换掉物业服务公司;如果该小区还没成立业委会,那么相关部门将促成小区成立业委会,并通过业委会换掉“不思进取”的物业公司。可见业委会是实施《规范》不可或缺的一环。

  广州业委会的现状究竟如何呢?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对业委会的成立有较为详细的指引,但前两年,笔者参加过几次大型的最美和谐社区评选活动,印象中参评的社区基本上都没有成立业委会,甚至一些物业公司对有关业委会的话题显得讳莫如深、神色暧昧。这次媒体也报道,番禺区共有436个住宅小区,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355个,已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只有65个,可见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只占很小的比例。没有业委会,这个《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会得到真正实施吗?

  (作者是广州市人大代表)

(责编:孔海丽、伍振国)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