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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等多地密集出台楼市调控新政

2017年09月24日08:26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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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多地密集出台 楼市调控新政

  重庆:

  证满两年才能上市交易

  据新华社重庆9月23日电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22日晚发布新一轮房地产市场管控新规,规定自9月23日起,凡在重庆主城区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贵阳:

  购新房3年内不得转让

  据新华社贵阳9月23日电 23日,贵阳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明确制定了贵阳房地产市场下阶段将采取的措施。其中规定,“自9月23日0时起,凡在我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购买时间以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时间为准”。

  南宁:

  法人二套房转让须证满两年

  新华社南宁9月23日电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进一步限制现房转让管理。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长沙:

  延长限售期 扩大限购区域

  据新华社长沙9月23日电 长沙市住建委23日宣布,即日起再次全面升级楼市调控政策,包括: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上市交易时间由原来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2年后调整为3年后;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二套房;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所需12个月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时间提高至24个月;新政施行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扩大至全市行政区域范围(暂不含浏阳、宁乡区域)。

  石家庄:

  新购住房五年内不得交易

  据新华社石家庄9月23日电 石家庄市政府23日出台意见,升级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意见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发文之日起新购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责编:伍振国、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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