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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穗人员7月1日起可申请积分制服务 积分入户名额今年增至7000个

2018年06月27日08:28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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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积分入户名额今年增至7000个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来穗宣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7月1日正式实施,来穗人员个人申请积分服务工作正式启动,全市172个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的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将同时接受积分制服务申报,“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同步开放。据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来穗人员积分入户名额将增加至7000个。

  最终积分可根据实际调整

  7月1日起,来穗人员可随时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lsj.gz.gov.cn/)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计分的相关材料,待预审通过后前往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据了解,该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个人积分、积分制入学、积分制入住、积分制入户及公共服务等板块。其中,在个人积分一项,设有积分申请、积分调整、进度查询、异议与复核等选项。

  “来穗人员最终积分由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认定,并可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定期调整和申请调整。”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申请人可凭积分享有的各项公共服务内容及对应的分值和条件,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会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予以确定,并根据全市或各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需要予以调整。

  《管理规定》有四大创新亮点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通过制订科学的积分指标体系,按个人自愿和属地申办的原则,将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情况换算成积分,再将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按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这一举措开创全国超大城市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之先河,为其他城市开展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广州经验。

  一是创设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1+N”制度框架。将现在由各单位分别实施的积分制入户、积分制入学、积分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统筹起来,统一制度框架,使用同一积分指标体系、统一操作流程。

  二是构建了来穗人员凭积分享受公共服务的模式。设计了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3部分积分指标体系,较客观公正地依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进行积分,在公共资源相对紧缺的领域,实行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

  三是通过指标设置体现政策导向。为助力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和枢纽型网络城市建设,在具体指标中,对创新创业人员、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人员给予加分,利于吸纳各类技能人才,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和年轻人设置了相对高的分值,有利于广州优化人口素质结构。

  四是采用“互联网+”方式实现全程信息化服务。各部门依托同一信息系统开展“一网式”积分服务工作,对来穗人员积分进行审核认定,方便群众办事。

  建议熟悉政策后错峰申报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如需申请办理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等特定基本公共服务的来穗人员,可留意各职能部门另行制定的申请条件、流程、材料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申请时间先后对积分最终认定没有影响,建议来穗人员在熟悉各项服务政策后再行申报,以错开申报高峰、避免重复办理。

  需要申报办理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可关注市政府印发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申请条件和时间节点和具体入户分值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入户指标由市发改委按当年指标计划确定,纳入广州市迁入户政策体系。

  需要办理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可在每年春季学生申请报名期间,各区教育部门公布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相关政策文件后,根据相关要求提交积分制服务申请。具体入学分值由各区按指标计划确定。

  需要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来穗人员,可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及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印发的来穗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自身需要提出积分制服务申请,具体承租分值按我市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责编:伍振国、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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