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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某小区物业违规收取一百多万物业费?

张映伟 张慧敏
2018年07月19日08:54 |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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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康居家园小区物业违规收取一百多万物业费?

  近日,汉中康居家园小区业主拨打华商热线投诉汉中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电梯重复收费、水费超过市场价格等问题。对此,汉台区物价局做出回复:责令整改并将违规收取的物业费退还业主。康居家园小区业主刘先生说,小区物业在计算收取物业费时,将电梯的各项费用单独收取,每年额外收取每户电梯运行费、年检费、电梯维保费共计670元。“从2016开始已收取两年,涉及高层共12栋1000多户住户,初步估算多收取一百多万元。”然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鹏基物业对电梯运行、年检、维保的单独收费,属重复收费。

  康居家园业主还反映小区公摊水电费收取违规。刘先生认为,物业本该按照市场收费价格标准收取多层、高层2.95元/吨的水费,住户用多少摊多少。而小区物业公摊水电费一口价,自来水3.9元/吨(高层)和3.1元/吨(多层)。

  对此,汉台区物价局经调查后做出回复称,现已要求康居家园小区物业对收费价格于醒目位置公示,接受业主监督。责令汉中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违规收取的电梯全部各项费用退还业主,并规定物业服务费中的0.75元/平方米包含电梯年检费、维保费两项费用;全小区高层、多层自来水费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标准2.95元/吨,对于原自来水水费收取的超出2.95元/吨部分,按照实际购买数予以退还业主。

  7月4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汉中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物价局调价公示通知。物业公司将和业主积极协商,退还违规收取业主的各项费用,并制定业主同意的新物业收费标准,随即在小区进行公示。实习记者张映伟实习生张慧敏

(责编:孔海丽、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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