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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增3万户籍家庭纳入住房保障

刘冠南
2018年08月03日08:29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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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市新增3万户籍家庭纳入住房保障

  8月1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并对新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提出自己的建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对座谈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解答。

  7月31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情况,以及住户需求和反应,采取扩面、提补、降租和柔性退出4方面措施,调整了住房保障政策。其中,对住房保障收入线的调整,是2010年以来第4次调整。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是,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此次按照2017广州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线准入,3人家庭的准入线由29434元/年提高到33300元/年。照此测算,在新标准下,未来3年户籍家庭将新增3万户纳入保障。

  据统计,目前,已实施公租房保障的户籍家庭,有80%选择实物保障,还有20%选择领取住房补贴,自行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随着市场租金的上涨,按照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将住房补贴从每平方米25元/平方米/月,提高到30元/平方米/月。同时,对户籍地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和天河区4个租金较高的行政区的居民,区域补贴系数也会上调。按照统计,调整前,保障家庭每个月平均能领取760元补贴,调整后领取补贴上升到970元。在市区的3人家庭,最高可以拿到2000元左右的补贴。

  对于租住在公租房的,也将整体下调租金缴交比例。低保低收入市民,按照1元/平方米/月缴交外,其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由按公租房项目租金的20%~70%缴交调整为按10%~60%缴交,准入标准放宽后的新增人群按照70%缴交。按此调整后,租金整体下调幅度为14.29%~50%,收入越低,下调幅度越大,最大下调50%。家庭租金支出超出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的,实行15%封顶租金。

  考虑到部分家庭,虽然收入有所提高,但是仍然住房困难,按照《征求意见稿》,家庭可支配收入在公租房准入限额标准1.5倍以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自由选择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计租,或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在1.5倍至3倍之间的,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的1.5倍计租;超出3倍或住房不再困难的,必须腾退现住房。

  人大代表建议 对“超标”租户应强制腾退措施

  荔湾区金花街陈家祠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区燕明表示,自己在基层工作中,对近年来政府在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方面的工作深有感触。最明显的感觉是,随着门槛的降低,越来越多住房困难家庭也都享受到了政府的保障,实现了“住有所居”。

  她建议说,承租公租房的家庭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后,按照《征求意见稿》需要在1个月内腾退住房。区燕明表示,现在想租一个租金合适位置不错的房子,并不容易,1个月的腾退时间有些短。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主任梁国雄在肯定“柔性退出”政策的同时,他提出,对于已经3倍于准入线,不符合住房保障范围内的居民,应该有更强硬有效的手段来强制腾退公租房。他说,公租房作为公共资源,是很有限的,应该建立有效的惩罚机制。对于超过保障标准很多的人,必须要腾退公租房,否则应付出更昂贵的代价

  广州市台联副秘书长蔡武认为,《征求意见稿》充分考虑到住房困难职工的现实需求,将准入线从29434元到33300元,上升幅度达到13.3%。困难家庭领取住房补贴标准从年均9120元,上升到11640元,增幅更是达到28%,包括15%租金封顶,这都让困难家庭有条件住得更安心。

  专家建议 区别照顾高龄住房困难家庭

  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廖俊平认为,《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住房补贴的覆盖面,让补贴更加体贴。同时他提出,对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该有所区分,一部分是有可能脱离低收入群体的青壮年家庭,还有一部分是以高龄低收入群体、残障人士为主的五保户。对于后者,应该让他们能一直享受保障。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方建国同样更关注高龄家庭。他说,在很多低收入家庭中,有很多退休高龄老人,随着政府退休金、养老金的增长,他们的收入也在被动地增长,但是如果因为他们的退休金收入超过准入线,就要求他们退出住房保障是不合适的,而且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重,这样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方建国建议将高龄困难家庭做区分照顾。

  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认为《征求意见稿》整体合规合法、合情合理,扩面、提补、降租、柔性退出,既有对国内相关城市和国外城市先进经验的吸收,也有对住房基本诉求的尊重。同时,显示出政策制定部门的创新、改善和改革。《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就是“租金封顶”政策和柔性退出政策,在中国内地城市尚属首创。

  在此之前,困难家庭收入超过准入线一点点,就要付出巨大的成本。这叫做“悬崖效益”。“柔性退出”政策让这个悬崖变得平缓,按照超出的数量分档逐步提高租金,更为人性化。

  陈琳同时提出,有的家庭医药开支在统计口径中不是可支配收入的扣除项目,以后可以考虑,将重大疾病治疗开支纳入扣除项目。

  穗住保办回应 为“超标住户”设定6个月腾退期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表示,关注高龄退休人士的住房问题,下一步也会根据公租房的建设情况,对保障范围进一步调整。同时,中低收入家庭的困难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在医疗、就学、住房等方面,各职能部门都有相应的救助机制。在住房方面,这次《征求意见稿》除整体降低租金外,采取房租占家庭可支配收入超过15%的,按照15%封顶的措施,群众提到的医疗费用较高的问题,近期民政部门已出台相关救助政策,例如个人负担的医疗费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可支配收入的40%,就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对收入提高后不再符合住房保障的家庭,根据《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又无法在一个月内腾退的居民,将有6个月的过渡期,还可以租住公租房6个月,期间优惠减半。对自有住房面积超标或者收入超过公租房准入线3倍以上的家庭,如拒不腾退公租房的,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将其行为载入广州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通讯员 穗建

(责编:孔海丽、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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