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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佛冈开展违法在建(构)筑物 “三停”专项行动

程浩
2018年11月01日08:08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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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佛冈开展违法在建(构)筑物 “三停”专项行动

  县联合执法队员现场执法。

  10月30日—31日期间,由石角镇政府、住建局、国土局、城监大队等组成的县联合执法大队,在佛冈县城范围内开展违法在建(构)筑物“三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顶风作案”的违建行为。

  全县范围内将开展专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近日佛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通告指出,为切实维护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严厉打击佛冈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经佛冈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专项行动。

  通告显示,凡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非法买卖土地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以及建设其他项目的;未经合法批准,擅自改变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进行建设的;其他违反城乡规划建设、土地、公路、林业和水务等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的。上述情形均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不得未经批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违法未批先建、私搭乱建、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等行为。

  通告要求,自通告发布日起,所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貌;拒不停工、不自行拆除的,由属地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县城21宗违建将实施“三停”

  记者从县住建局了解到,10月30日-31日,佛冈在县城范围内开展违法在建(构)筑物“三停”专项行动。本次行动的主要对象为拥军路、文明路、青松东路三个路段等区域共21宗在建违法建(构)筑物,涉及建筑面积28656.5㎡,联合执法大队将予以实施停水、停电、停工。

  10月30日下午,县联合执法大队首先来到育才路与拥军路交汇处,对在建(构)筑物依法予以实施“三停”,100多名联合执法队工作人员走进附城村内,对周边6处违建依次开展执法行动,联合执法队勒令工人们现场停止施工,并协同供电、水务等部门进行现场执法,收缴了部分供电箱和水管等设施。

  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对这些违建实施停工、停水、停电“三停”后,将不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巡逻,防止死灰复燃,后续将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对这些“违建”进行相应处理。

(责编:许维娜、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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