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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5年 “以房养老”为何不叫座?

2019年10月09日08:45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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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个城市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8年7月,银保监会将反向抵押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现状:有效保单仅126件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反向抵押保险业务总体运行平稳,为老年人提供了存量资产转换为养老资源的选择,让投保老人得到了实惠,是我国首个形成一定规模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末,反向抵押保险期末有效保单126件,共有126户家庭186位老人参保,参保老人平均年龄71岁;人均月领7000余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超过3万元。目前,共有幸福人寿、人民人寿2家公司开展反向抵押保险业务。

  幸福人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负责人赵水龙说,幸福人寿“以房养老”试点以来,投保者中有一半是无子女家庭或失独老人,这项业务解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增加收入、终身年金三大核心问题。

  “以房养老”推广“难”,首先难在传统观念的束缚。中国老年人习惯养儿防老,资产后传,改变这个观念需要过程。

  破解:管控风险 衔接需求

  “以房养老”业务复杂,跨了很多行业,存续时间长,需要承担很多风险。除传统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还增加了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房产处置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因素更为复杂,风险管控难度较大。

  经济社会环境也是一大挑战。反向抵押保险业务环节复杂,涉及房地产管理、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需要多部门协作推进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地。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保险公司需强风险预判和管控,在产品设计中合理平衡消费者预期和房产增值潜力,有效管控房价波动风险和定价风险。同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创新,将反向抵押保险的养老金给付与医疗、护理、家政等服务需求相衔接,提升客户体验。

  流程

  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继承人向保险公司偿还老人所领取的给付金本金及其5%复利,就不影响房屋的合法继承。

  案例

  75岁的康锡雄和老伴是国内保险版“以房养老”首单客户,他们近85平方米住房的有效保险价值约为274.4万元,每月共同领取养老金9118.12元。“生活变化是天翻地覆,现在睁开眼就想着怎么花钱。”他们去年刚结束港澳游、德国游、北欧四国游。

(责编:许维娜、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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