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现在的位置: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首页 新闻中心 → 正文
查询
 
地产没有“完全市场化”平抑房价需行政干预
2005-3-14 13:39
李小刚

    房价是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最直观的表现形式。对老百姓而言,房价是衡量这个市场的惟一标准,简单明了。

    全国范围内高企的房价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不单说明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同时也说明这一产业在发展中暴露出诸多不健康的因素。

    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地产界的大腕们一有机会就会抱团鼓吹地产市场健康论,联合起来大唱“中国房地产还有20年以上的好光景”,但问题已经摆在全社会的案头。

    其实,从2003年“121文”下发的那一刻起,高层事实 上已经注意到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问题,并开始从资金环节严控风险。

    遗憾的是,各项调控政策并没有对市场产生方向性影响,反而出现了涨幅的阶段性新高。一些地产界人士因此认为,对地产市场应该用市场化的手段调节,宏观调控的方式并不适合地产市场。

    在笔者看来,在资源配置并非完全市场化的市场中,强调完全使用市场化的手段,是造成先前宏观调控失灵的重要原因。

    在这个市场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的供应是由政府支配的,地产市场本身并没有“完全市场化”。因此,政府负有行政调控的责任是无可非议的。

    如果政府放弃或过于弱化行政调节手段,最终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在房价已经远远超过普通市民购买力的大城市中,政府更应该从以人为本的角度,通过地方税收杠杆调控高档住宅消费,补贴低收入人群购房,在土地出让时考虑配建一定比例的中低价位房,同时建立完整的政府租赁房体系。

    就建设和谐社会而言,居住和谐也是一项重要内容,而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有更多的行政手段来干预。

来源: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郭燕



字号 】 【关闭窗口
打印版 察看感言
标题
内容


热门评论文章

请 注 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