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给广大购房人带来诸多方便和烦恼的商品房预售制度,究竟该不该取消?昨(4)日,记者从省消委会获悉,省消委秘书长刘亚兵已将一封1500余字的《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议书,发送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言取消商品房预售制。这是四川省消委会近期第二次向国家相关部门建言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九成商品房投诉与期房销售有关
8月15日,央行提出“取消现行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的建议,随后建设部发表声明称“国家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问题虽然暂时悬置了起来,但在社会上掀起了一场是否应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讨论,尤其是在四川省消费维权领域激起了强烈共鸣。
据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介绍,当时他们恰好受理了一起商品房集体投诉,开发商一房多售,并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卷款逃逸,造成320名购房者交了钱拿不到房子。追究起来,根源就在于期房销售中存在严重问题。
省消委会通过调查发现,参与调查的消费者100%反对期房销售。而在全省消协近3年受理的7263件商品房投诉中,91.31%的投诉与期房销售有关。有关预售定金、延期交房等问题的投诉始终是各地消协组织投诉处理工作难点中的难点。
取消期房销售有利缓解供需矛盾
近日,省消委会召开“商品房销售模式暨房屋贷款问题研讨会”,广泛听取了四川省工商、建设、银行、法律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省消委会经过反复研究,最后形成了一份近5000字的调查报告,在中消协“商品房销售模式研讨会”公布。
在省消委会递交的建议书中认为,近两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发生了变化,居高不下的“空置率”充分说明供给已经大于需求。目前,全国各主要城市期房销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部分城市已超过90%。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商品房市场进入门槛,有利于缓解新的供需矛盾。
省消委会认为,房地产市场的垄断性、资源独占性是这个行业的固有特征,并不以房地产商数量的多寡而改变。相反,准入门槛过低,会带来大量低品质房屋的出现,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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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不应成为风险买单者
商品房预售制度取消与否,随着央行的一纸建议已成为最近热议的话题。这一引发房地产开发商集体恐慌的建议犹如重磅炸弹,但也立即遭到建设部明确否定: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房地产开发商得到这样的答复自然是吃了颗“定心丸”,但消费者却不答应。中消协也好、四川消委会也好,都是站在保护消费者的立场抨击该制度的弊端。的确,凭借一张图纸、一个沙盘甚至于只是空谈承诺,“空中楼阁”一般的房屋就这样作为商品销售了出去,“空手套白狼”招数为部分开发商们迅速积累了财富,更有极少数不良者大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这也正是“取消派”的主要观点之一。
诚然,商品房预售制度也并非百无是处,在当初房地产不景气的环境下,预售制为房地产开发商融资提供了便利,然而时移境迁,此时已非彼时,预售制存在的两大基础可谓不复存在:一是目前房地产市场是过热而非过冷;二是房地产开发商已非当日需要扶持的幼苗。取消或者完善与否,确实有讨论的必要。
虽然建设部已明确肯定了近期不会取消预售制度,这自然有对取消该制度对房地产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影响的宏观考虑在里面,但也难免有从部门利益考虑之嫌。现在矛盾的焦点在于,银行和消费者承担了这项制度带来的主要风险。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在,怎样才能不让消费者成为一项制度造成风险的买单者,同时,又能使房地产健康繁荣发展,这是规则制定人该当考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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