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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我国对建筑寿命的重视程度亟待提高
2006-11-17 10:29


    目前我国各种建筑无论是桥梁、办公楼还是居民住宅都有明确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但是至今没有建筑寿命标准。有关专家认为,建筑寿命的长短不能用使用年限来衡量,它与建筑的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使用维护都有密切关系。

    国家建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总工程师邸小坛对记者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建筑设计使用年限标准经历了1966年、1974年、1989年、2000年四次更改。建设部2000年出台的关于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一系列标准,规定我国桥梁设计使用年限是100年至120年,重要的和有纪念意义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是100年,一般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般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50年至100年相近。

    邸小坛说,尽管西方发达国家的建筑设计年限与中国相近,但是由于西方国家比较注重对建筑物的维护和保养,才使其建筑寿命不断延长。他说,我国也有很多建筑寿命悠久的古建筑,如赵州桥、长城、故宫等。这些古建筑物寿命长的原因,其实也主要是我国历朝历代不惜花重金对其进行修缮维护的结果。由此可以看出,各类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与建筑寿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据邸小坛介绍,建筑物的耐久性(寿命)这一概念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的一些建筑科学专家到国外参观交流时,才了解到的。国外的建筑行业很重视研究建筑结构的耐久性,也就是建筑寿命。而我国长期以来没有重视对建筑耐久性的研究。

    近年,随着我国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地震、台风造成不少房屋倒塌,这与建筑物的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都有重要关系,也凸显出我国建筑物抗灾能力较弱。

    现在大城市的建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比较多。除建筑结构问题外,还有大面积的玻璃幕墙,玻璃经过长时间的风吹日晒特别容易爆裂。一些高楼大厦用各类瓷砖粘贴成的华丽幕墙也容易掉下来。还有楼顶五彩缤纷的巨大广告牌都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这些室外的隐患很普遍。为了消除这些安全隐患,延长建筑物的寿命,我国科技部和建设部已经立项研究一个名为《既有建筑鉴定与改造综合技术与示范工程研究》的新课题,并拿出一亿元的课题经费来支持研究建筑物的安全和寿命。

    据了解,这一课题涉及我国建筑物耐久性问题:一是安全性评定;二是适用性评定;三是耐久性评定;四是抗灾害能力评定。

    国家建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陈凡认为,我国对建筑物寿命的重视程度比不上西方国家,对建筑耐久的评估没有依据和标准,目前我国对建筑物质量的监测主要还是停留在对建筑物的现状监测上,而且较少涉及对居民住宅的质量监测。

    新建民用住宅是否存在偷工减料造成的质量问题?邸小坛说,施工中偷工减料的现象很普遍,这也是影响建筑物耐久性的主要因素。尽管建设部有一套严格的质量标准,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偷工减料损坏建筑物质量的现象。(殷丽娟)

短视引致短命 一些建筑提前报废 
 

    日前,随着一声巨响,山东省青岛市总高度62米、19层高的青岛大酒店,在三秒钟内倒塌。据介绍,旧楼拆除后,这里将建造三栋总面积达八万平方米的商务写字楼。而这个大酒店是上世纪80年代的建筑,楼体全部使用钢筋混凝土浇筑,坚固得像碉堡一样,原本可以继续使用的建筑就此拆毁,委实令人惋惜。而此前不久,为修建地铁枢纽,上海也刚刚拆掉了四平路和大连路口的一栋上世纪80年代的高层建筑。

    一座本可以使用50年到100年的建筑,却因为种种原因被“一拆了之”或“一炸了之”,导致“报废期”大大提前的情形已不鲜见。针对此种现象,专家指出,建筑短命现象的后果相当严重,不但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更对人类生存环境构成威胁,亟待引起各地城市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大酒店提前到了“报废期”

人民网房产频道

  爆破前的青岛大酒店。经济参考报资料照片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到100年。然而,现实生活中,我国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像青岛大酒店这样建成仅30年左右就被拆除的高层建筑在我国为数不少。

    相对于短命的青岛大酒店等商业服务类建筑,民用住宅的寿命也短得可怜。建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国内住宅的平均寿命仅为30年。此外,处于露天环境下的桥梁耐久性更加令人担忧。目前在役的混凝土桥梁出现钢筋锈蚀、混凝土开裂的现象十分普遍。比如国内最早建成的北京西直门立交桥因质量问题被迫拆除,使用期限不到19年。天津中环路上的众多立交桥,在运行十余年以后,也陆续进行大修或部分更换。

    对此,我国著名土木工程专家、工程院院士陈肇元担忧地说,建筑短命现象的后果相当严重,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更对人类生存环境构成威胁。如不采取措施,我们可能会陷入永无休止的大建、大修、大拆与重建的怪圈之中。

 专家剖析建筑短命成因

    针对我国建筑提前20年或更长年限“报废”现象,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张廷钰认为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各种原因导致的建筑质量问题。房屋作为一件成品,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相当多的部门环环相扣才能完成。涉及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监理以及人防、卫生等相关部门。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把关不严或者敷衍了事,整个建筑的质量就难以保证。以黑龙江省为例,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全省只有有限的几家设计和施工单位,而且都是国营的,那时的建筑无论在设计还是施工上都符合当时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极少出现质量问题。进入90年代后,全省仅设计单位就有600多家,其中以民营的居多,一度出现“谁都能搞设计、谁都能搞施工”的混乱局面,从那时起建筑质量开始下降。尽管经过整顿后情况有所好转,但由于设计不合理或施工方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以及缺乏对建筑的后期保养和维修,同样会影响建筑“减寿”。

    二是开发商人为制造的建筑质量问题很严重。很多情况下,即使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开发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也会人为“制造”建筑质量问题。比如,开发商要开发一片小区,在其范围内有一座建成30年左右的建筑物还在使用,他会找借口说“这个房子地基不牢、墙体开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然后向使用者和有关管理部门游说,挖空心思将旧建筑拆除以获得土地开发权。在开发商眼中,旧建筑的拆迁补偿费用完全可以在日后加大层高和密度的新建筑中加倍“捞”回来。

    三是城市的规划设计改变所致。由于城市建设者的眼光问题或受当时历史条件所限,20年前的城市规划与今天大相径庭。原来建设标志性建筑或纪念物的地方如今要修路通车,或者由于时代发展已经落伍于现代人的审美观念,这样的老建筑只好遭遇“一拆了之”或“一炸了之”的厄运。比如,位于哈尔滨繁华商业区的一家饭店,是一座相当坚固耐久的老建筑,本身就是再坚持100年也没问题。然而,今天的城市建设者欲在此处修建广场,它只能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

 监管方式亟须创新

    陈肇元说,建筑短命现象与科学发展观严重背离,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资源有限不容挥霍。尽管我国今天的建设规模还未达到高峰,可是烧制水泥用的优质矿料已感短缺,配制混凝土的砂石在许多地方已十分紧张。一些地区过分开采砂石已经严重损毁河床、破坏植被,沿海地区如宁波、舟山等地因滥用海砂已给一些工程带来了重大隐患。面对今后每年将要消耗的大量混凝土,按照传统的取用方法恐怕将难以为继。因此,要尽快研究解决办法。

    黑龙江省社科院社会所研究员董鸿扬认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建筑短命问题,都跟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甚至不作为息息相关。因此,根治建筑短命需要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各环节加强监管,将过去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的管理方式,逐步过渡到严格依靠法规进行管理的方式。事实表明,一些有损建筑工程质量的做法,如违反勘察设计施工的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程序,工程建设中的三角债,以及不适当地盲目上马和缩短工期,往往都是一些地方党政部门领导带头这么做造成的。

    “除转变监管方式外,要采取措施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管理。”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李文芳说。他告诉记者,一个建筑从规划阶段起就应该在科学性和前瞻性上下功夫,使其符合所在地域的整体发展需要。在建设施工阶段,要对施工企业采取全方位的制约机制,除了政府管理部门的制约以外,还要有工程保险单位、银行、法律等多方面的有效约束。

    同时,提高建设从业单位的准入门槛,淘汰低水平的设计、施工队伍,建立有序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除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以确保建筑质量外,更要在建成后搞好质量验收,并对其后期维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这样,才可能杜绝建筑短命现象的发生。(经济参考报  颜秉光)

警惕建设“大跃进”带来建筑大浪费 

 19年前,广州人民路高架桥建成,上万名群众走上这座当时国内最长的高架路,上演了“万人徒步高架桥”的壮观景象。尽管人民路高架桥对缓解交通压力功不可没,但它对自然景观的破坏、居民生活的影响,以及随“桥”而来的两侧传统商业区的没落,多年来一直为人诟病。如今,拆除这座高架桥已经提上议事日程。

    人民路高架桥的遭遇只是一个缩影,每天我国都有不少市政设施、居民住宅等还远未达到设计寿命就被拆除。这种拆除不仅浪费大量劳动力以及水泥、钢材、水、电等资源,同时还生产出大量建筑垃圾。

    与拆除建筑造成的浪费一样,它带来的其他危害也同样不容忽视:大量拆迁建筑会破坏城市的生存环境,造成空气污染、交通堵塞,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还会影响城市的美观。

    在众多造成建筑浪费的原因中,地方政府决策失误、盲目追求政策和政绩观是最根本原因。

    首先,不少地方政府一个阶段的产业政策经常是“短视”的,往往停留在解决目前暂时的困难,未充分考虑将来和长期发展。比如,国内现在拆毁的建筑中住宅最多,各大院校、机关大院、厂区内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建的一大批房子都被拆除了。当时的情况是,我国人均居住面积处于历史最低点,政府急于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因而修建了大量的简易楼、筒子楼,这些成为现在的主要拆除对象。

    中山大学教授袁奇峰说,我国在近27年的时间里,走出了“倾斜突进式”和“压缩式”的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之路,走完了发达国家100年的路。但是我们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不断拆除和重建,如今已开始拆除上世纪80年代的房子了。一些地方“临时抱佛脚”建起来的廉价住房,往往又成为下一阶段的拆除对象。

    第二,建设“大跃进”和不正当的政绩观,导致建筑领域的浮躁作风。一些地方领导总是希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改变城市面貌,在城市建设上不讲究质量、效果,只追求速度、表面形象。比如,部分城市的形象工程,由于领导追求任期内的政绩,搞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草草上马,不少工程成为短命建筑。动机不纯的政绩工程和决策失误是最大的浪费。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教授潘蜀健说,许多著名的建筑,比如故宫,都是精雕细琢而成的。但是现在许多地方建的大学城,一立项就要求当年招生,不可能有高质量的建筑。现在的发展商、设计单位,缺乏精雕细琢的意识。

    当前“重建不重修”也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一些地方什么都要重建,把精力主要放在建设上。广州的东方乐园倒闭后,没有人考虑将其翻修,而是推倒重来。

    第三,监管不力,规划失误,劣质建材和劣质工程蒙混过关。许多工程的原材料质量差,加工工艺也不精细,而是一味追求产量大、规模大。

    以外墙砖为例,质量好的马赛克比较耐磨,而现在一些开发商用的外墙砖,其密实度不够,很难清洁。在广州市广州大道旁有一栋住宅叫新大厦,建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开发商借鉴了香港理工大学的外墙砖,从德国进口产品。到现在,新大厦周边一些后修建的建筑都已经面貌陈旧,但是新大厦却依然显得很新。

    记者采访的一些专家指出,要遏制“建筑浪费”,首先应该强化规划,确立其法律地位不动摇。其次要在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中遏制浮躁作风,要求制定政策时更具远见,真正让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观念深入人心。(经济参考报  赵东辉 俞懋峰)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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