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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评:十几年的大楼怎能说炸就炸?
2007-1-9 08:21
王学江 王娅妮

  1月6日,号称“西湖第一高楼”、建成至今才13年的浙江大学湖滨校区教学主楼被实施爆破;1月7日,青岛市昔日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建于15年前的铁道大厦,也被爆破拆除。这几项拆除工程引来一片质疑:仅仅使用了十几年的这些大楼,为何如此被草草结束寿命?

  据报道,按照设计寿命,全部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浙大湖滨校区教学主楼至少可以使用100年,可是所在地块被高价出让,受让方要求平整土地后重建一个大型商业项目。而青岛铁道大厦被爆破,是因为它毗邻的青岛火车站要扩建,而青岛火车站1993年已经进行过改建,短短十多年后,又要推倒重来。

  有关专家透露,我国房屋建筑使用寿命仅为设计寿命的一半。而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明确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到100年。建筑的“短命”,可谓劳民伤财,是对建筑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

  为什么在建筑技术水平大幅提高的今天,一些城市建筑却变得如此“短命”?说到底,这根源于地方政府城市发展理念的偏颇。一些地方领导盲目追求政绩,追求短期利益和表面形象,而在规划建设一些大型建筑时,缺乏专业的论证,全凭少数决策者“拍脑袋”,待下届领导上任,看着不顺眼就一声令下拆除。如此说建就建、想拆就拆,使城市建设陷入反复拆建的恶性循环之中。因此造成的浪费,埋单的往往是公共财政,却无人为此承担责任。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节约利用资源,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要彻底解决城市建筑“短命”问题,地方政府就应该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城市建设项目无论是新建或是拆改,都应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并广泛征求民意。有关部门应该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严格禁止随意拆建行为,杜绝建筑“短命”现象蔓延。

  (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人民日报》 ( 2007-01-09 第06版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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