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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警惕“披着新衣的腐败”
2007-4-27 16:04


     新华网浙江频道2月27日电 (记者朱立毅)浙江省的一位主要领导最近提出,当前,领导干部尤其要警惕某些"披着新衣的腐败",同时也警告那些本身心中有鬼、妄图借此瞒天过海搞腐败的干部不要心存侥幸。

    这类"披着新衣的腐败"形式多样,花招不少。比如,借"委托他人投资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比如以超低价"购买"商品房或"换房"收受贿赂,比如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等等。其实,虽说经过了这样的乔装打扮,但以权谋私的性质一点儿也没有改变。也就是说,尽管披上了"新衣",照样是腐败。

    也许有的想走歪门邪道的人会说,我虽然是领导干部,但也是一个公民,不是也享有委托理财、优惠买房和向朋友借房借车的正常权利么?问题是,当这类行为超出正常的范围时,应该及时反问一下:如果我不是领导干部,他人凭什么帮我投资理财而且只赚不赔?凭什么有人愿意借我汽车而油费过路费由他全包?凭什么卖给我房子却不计成本?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指出,领导干部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因此,我们的领导干部在笑纳"优惠"之前应该回顾一下"无功不受禄"的古训,应该想到那些向自己施以恩惠的人必定将等待时机索要回报。这些做法,其实是别有用心者正是利用党纪国法没有明令禁止,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空档对自己施以恩惠,拖人下水,只不过换一种更为隐蔽的手法,让人更容易麻痹上当。

    由于腐败又披上了"新衣",我们的领导干部更应该注意严于律己。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喜欢接受这样那样"优惠"的领导干部,往往自身思想就存在问题:或是认为受点小利没什么大不了的;或是抱以侥幸心理,认为纪检和司法部门即使有所察觉也抓不住自己什么把柄;有的甚至他人给行贿"披上新衣",打党纪国法的"擦边球"。诸不知,这些想法有着极大的危害。

    领导干部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腐败披上"新衣"后,可能能蒙人一时,但这类行为对人的腐蚀性却更强。它会让人逐渐模糊是非观念,在不知不觉中越陷越深,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时悔恨就晚矣。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责任编辑:田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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