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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今起可就近领表申请经济适用房
2007-5-10 10:11


    本报讯 (记者李婧 实习生张晓莺 通讯员穗房宣)今日起,广大市民可以到各街道办事处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下载),就近预登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咨询有关业务。各街道从即日起开始受理预登记申请。有关工作人员将进行入户审查并对具有资格的家庭动态跟踪,坚持公示制度,坚决制止骗取保障资格的行为。

  昨日下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召开了政府保障型住房工作会议,部署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审核工作。市国土房管局、房改办住建办表示,此次会议是继4月29日荔湾区党恩新街新社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开工仪式和5月1日人民公园南广场举办“住房保障政策和房地产政策宣传”咨询等一系列活动的延续。

  会议明确,广州将建立起民政、工会和市、区、街道联动审核机制,确保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审核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在审核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将深入申请人家庭具体进行认真查实,真正把住房和经济情况了解清楚。在对象审核、公示、复核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透明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部门审核、对外公示、政府批准的程序把好关。坚决制止弄虚作假、骗取保障资格的行为。

  各街道办事处将承担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政策宣传、解答和受理申请的责任,要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面积、家庭人口、户籍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在审核过程中要坚持公示制度,特别是高度重视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内容,认真调查核实,真正做到不符合资格的家庭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田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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