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日”前夕,郑州市政府正在筹备联合调查小组,对集体土地违法建住宅房出售行为专项查处。
昨天上午,郑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通报了5起土地违法案件。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洪杰介绍,截至目前,今年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已在郑州市建成区外查处违法占地面积约1852.2公顷。
她还透露,郑州市政府正在抽调公、检、法、司、规划、土地、房管等部门的人员,建立联合查处小组,严查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行为,包括现在违法占地建设的“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性住宅。它一般由开发商与村委会合作或由村委会自行开发建设出售。因其土地性质,它不能获得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当然也不能上市交易。它的“房产证”是由乡镇政府自制颁发的。
●5起土地违法案件
1.金水区柳林镇河村村民翟身健未经批准,于2005年7月非法租赁基本农田3.6公顷建仓储,对外招租。
2.二七区侯寨乡贾嘴村村民赵小花未经批准,于2005年2月16日非法租用该村耕地2.81公顷建仓库对外出租。
3.中原区航海西路办事处石羊寺村第四、第六村民组未经批准,于2006年12月擅自占用该组集体建设用地0.76公顷建住宅楼,目前已建成4栋。
4.管城区十八里河村民刘天喜未经批准,于2006年9月擅自用基本农田1.33公顷建设仓库。
5.惠济区弓寨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于2007年3月擅自在天河路东、新城路北占用集体土地2.69公顷,以建社区的名义建住宅楼,目前已建成10栋住宅楼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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