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别墅50万 青岛小产权房仍在市场流通

2007-7-6 12:25  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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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建设部提醒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俗称“小产权房”)。“观海别墅,300平方米,50万元,使用权……”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小产权房”仍在青岛市房地产市场中流通,许多购房者将目光转向了价格低廉的“小产权房”,在崂山等地城乡接合部购买此类房屋。专家提醒,这些“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不受法律保护,一旦遇到拆迁征地将产生纠纷,购房者一定要谨慎购买。

    观海别墅只卖50万

    “300平方米的别墅只卖50万!”7月1日,市民李小姐向记者反映,她在一些房产中介发现了很多超便宜的房子。记者随后联系上李小姐所说的房介,该房介经理蓝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专门经营崂山区的二手房,确实有一套50万元的别墅,因为是当地村里建的,所以价格非常便宜。

    记者称要买该套别墅,并问起该房子是否能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不能办,但可以更名!”蓝先生告诉记者,只要到村里将户主名字改过来,房子就属于自己了。

    “小产权房”挺流行

    “城阳区东黄埠套二厅,71.75平方米,二楼,集体产权,每平方米2000元;崂山北宅沟崖社区(滨海大道旁) 套二厅90+90平方米,集体产权,32万……”记者打开几家房产中介网站,输入“使用权”三字后,便出现了上百处“小产权房”房源。

    一房产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本市“小产权房”主要集中在崂山区东部、李村、城阳等区市城乡接合部,实际就是在集体土地上建的住宅。由于市区房价持续走高,才使购房者更多地将目光转向了郊区,也因此催热了“小产权房”的交易。

    为何不能办房产证

    “小产权房”为什么不能办房产证?购买“小产权房”会不会有风险?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认为,“小产权房”实为“无产权房”,很多权益都不受法律保护。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乡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单正国律师告诉记者,如果集体要求收回房产或者因为政府规划,要求拆除“小产权房”,购房人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因为“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

    谨慎购买“小产权房”

    根据日前建设部门发布的消费警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

    对于“小产权房”存在的各种问题,不仅建设部发出消费警示,本市国土部门也开始严查占用集体用地以及在集体用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另外,记者从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商品房只能在国有土地上建设,集体土地中的宅基地只能建设本村村民使用的住房,农村宅基地也不得向城镇居民销售。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银行部门不会给予办理贷款手续,房产交易部门不会给予办理任何过户手续。 (记者 王海强)

(责任编辑: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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