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政府”到“市场”

 

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至少在17个重要讲话中,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肖中华坦言,从投资来看,以法治倒逼垄断行业改革,保障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尚未使出全力”的民营经济来说意义重大。 

“十八大之后,政府推出了国企改革、户籍改革、财税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旨在于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在政府与市场作用两者均不可偏废的背景下,需要通过法治来弥补两者之间可能出现的失灵现象,既把政府的权力关在法治的笼子里,也通过法治规范市场行为,释放市场活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崔长林说。

市场监管、期货、互联网领域、房地产税等方面的立法有望加快,预算法、消费税法、劳动合同法、证券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有望得到修订和完善。 [详细]

房地产税立法要做好“加法”也要做好“减法”

 

今年7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一次论坛上公开表示,环境税立法提案最快将于今年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预计2016年前难以出台。

“应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日撰文指出,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专家指出,房地产税立法要做好“加法”也要做好“减法”。不要增加老百姓解决基本保障居住条件的税负,注意解决好过去购房已交纳70年土地产权费的遗留问题,减轻纳税人负担。

贾康预计,最理想的情况是到2015年有一个初步的文本,到2016年可能有动作。 [详细]

渐进式推进土地财政向房产税转变

 

与土地财政模式相比,房产税税源更稳定,也更符合财税理论的基本要求。推进土地财政向房产税转变过程中,房产税改革应由浅入深,层层推进,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征税模式。

在现行土地财政模式下,地方政府在获取巨额土地出让收益的同时,也造成房价居高不下。对于如何破解土地财政困境,学者提出不同意见。张鑫先生(《房产税替代“土地财政”是大势所趋》,《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11月18日;《再论房地产税替代土地财政是大势所趋》,《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6月16日)认为,从供给方面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必须改革土地财政模式和土地出让拍卖模式,实现房产税替代土地财政是大势所趋。童超先生(《房产税不能替代土地出让金》,《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4月14日)则提出,房产税和土地出让金的性质、功能及收取标准不同,房产税不能替代土地出让金。 [详细]

评论首页 >>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