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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郑东新区二手房不好卖 交易个税按差额20%征收?

2015年01月16日14:42 |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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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传郑东新区二手房不好卖 交易个税按差额20%征收?

  昨日,在微信朋友圈里,一篇“东区二手房不好卖了,个税按差额20%征收”的文章链接被传得沸沸扬扬,让不少市民颇为关注。

  文中提到,据知情人反映,但凡郑州东区房屋过户,只要不是满五年且唯一住房,个人所得税必须按照差额的20%征收。

  那么,郑州如今现行的二手房交易政策究竟是怎样的?是否强制按照20%征收呢?昨日,记者联系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东区二手房交易个税强制按差额20%征收?

  首先,让我们先回顾一下上述文章链接中的内容。

  “据了解,之前二手房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个税可以选择全额的1%或者差额的20%来征收,前提是业主可以提供房屋原值。大多数业主为了逃避税收,就以找不到原始发票为由拒绝按照20%缴税。”文章中提到,然而不久前,新的税务系统上线之后,地税和契税联网,由于东区大多数房子都是新的,所以在买的时候缴纳的有契税,都能查到原值,所以只能按照差额的20%征收。

  同时,文章中还提到,这样一来,由于个税缴纳的钱增多了,所以导致东区的二手房不太好卖,卖房者只能降价销售,中介公司成交量减少。

  此外,文章还曝光,有知情人士反映,相关工作人员说:“新系统升级后就只能按照20%缴税,如果不着急交易,可以等等看。”

  一句“等等看”,不禁让人对这项政策更加不解和奇怪。

  二手房个税政策没有变化

  究竟具体情况如何呢?郑州目前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有变化吗?

  “政策没有变化,并且市内各个区执行的政策是一致的,并没有单独提出强制东区二手房交易个税按差额20%征收。”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主任科员仇光惠说。

  据介绍,关于二手房交易个税的缴纳,确实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核定征收,即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另一种是查验征收,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也就是所谓的差额的20%。

  根据“国五条”细则的要求,凡是能查询到原值的,都必须要按查验征收的方式。由于近年来郑州市内二手房交易中越来越多的房屋原值容易确定,尤其是东区的房子,大多数都是新房,因此相比老城区,房屋的原值更容易得到确认,按税法要求的查验征税变得更可行。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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