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振国 徐倩
2017年03月10日15:19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手机看新闻
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房地产市场未来的发展定下重要基调。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用了276字来阐述今年的房地产情况和目标。其中,重点提出了“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
此时此刻,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已经尤为迫切。去年,我国房地产形势持续分化,部分一、二线热点城市房价快速上涨,不少老百姓“望房兴叹”。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但是,从目前的调控手段来看,其思路仍然逃不过一个“限”字。
比如,限地价、限房价,限购、限贷等,以“限”字为先的行政调控迅速给过火的市场泼了冷水,部分城市房价趋于理性。
以“限”字为核心的调控手段在特殊的情况下确实有着推出的必要性,也有立竿见影的作用,但是,若要使得我国房地产长期平稳健康的发展,恐怕并不仅仅是一个“限”字就可以解决。溯其根源,调控治标仍需治本。
在李克强总理的报告中,再次提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并且指明了地方政府在其中扮演的“主体责任”。
建立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就意味着不能仅仅从需求端进行限制,而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供给侧改革。同时,楼市政策的调控更需要建立长效、立体的机制,使市场以稳健姿态实现良性发展。
笔者认为,稳定的市场土地供应,确保供应持续;良好的价格管控、约束机制,以保价格稳定;买卖方信息监管透明,交易更加公平对等;以法律高度约束炒房投机行为,明确市场界定;尽可能去除房屋其他属性,如教育资源的叠加等等,这一系列的关联因素的立体考量,都是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体现。
由此看来,只有通过对财税体制、供地机制、住房保障机制等多全方位建立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才能使得房子能够回归“居住用途”,祛除房地产行业的“焦躁虚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