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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新增人才住房8.7万套

王其琪
2018年07月20日08:49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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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增人才住房8.7万套

  东莞提出构建以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三类实物房源为有效供应。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其琪 通讯员邓文浩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卢政

  19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维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全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推进会精神,审议通过《中共东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试行)》《东莞市住房建设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东莞市住房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规划》提出,到2020年,规划新增住房供应量(含货币补贴)为47万套。其中,新增商品住房有效供应27万套,新增人才住房8.7万套。

  保障性住房

  新就业职工可获租赁补贴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到2020年,新增保障性住房3.4万套,包括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0.4万套,面向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3万套,均为货币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提到优化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取消新就业职工关于工作及缴纳社保年限、工作地等条件限制,放宽外来务工人员关于工作及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限制。

  同时,将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由市属住房租赁企业统一向主管部门代领租赁补贴,以租金优惠方式全额返还保障对象,尽可能扩大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受益面。

  人才住房

  新入户人才租赁补贴每人每年6000元

  《规划》提出,到2020年,新增人才住房8.7万套,包括实物供应4.2万套,货币保障4.5万套。

  值得一提的是,东莞市将把新入户人才纳入公租房货币补贴范围。鼓励人才扎根东莞市就业创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入户东莞市未超过三年的人员(以下称为“新入户人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补贴发放范围。符合条件的新入户人才租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符合条件的新入户人才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可同时享受每人每年3000元的租金优惠。

  在人才住房的空间布局上,重点加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核心创新平台、节点的人才住房项目建设。规划新增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实物供应2.9万套,空间布局为城区片区4500套,松山湖片区21000套,滨海片区1500 套,水乡新城片区600套,东南临深片区600套,东部产业园片区800套。规划新增的基础型人才住房1.3万套实物供应,空间布局为松山湖片区8300套,滨海片区2750套,东部产业园片区1950套。

  住房租赁

  鼓励住房租赁企业统租和改造社会物业

  在住房租赁市场方面,力争在2018年底前完成住房租赁服务与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到2020年,发展不少于10家的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新增租赁住房有效供应不少于7.9万套,包括公益性房源1.7万套,市场化房源6.2万套。

  同时,鼓励住房租赁企业统租和改造闲置厂房、酒店、村民住宅等社会物业,对于统租成片村民住宅改造为面向新入户人才、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特定群体的租赁住房,财政承担一定比例的基础设施综合整治费用。试点新供应商品房项目或“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

  相关实施意见同时提出,对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享受每人每年3000元的租金优惠。

  商品住房

  增加临深片区住房供应

  在商品住房建设方面,东莞市将增加供应,降低成本,多渠道稳定房价。同时,结合东莞市商品住房库存量特征和空置率情况,优化商品住房的库存周期。适当增加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缓解库存量较少或不足的情况。到2020年,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

  《规划》提出,重视深圳市对东莞市房地产市场的溢出效应,优化临深片区的住房布局,增加住房供应。规划新增商品住房主要集中在松山湖高新区、大岭山镇、中堂镇、厚街镇、石排镇、凤岗镇、大朗镇等地区。

(责编:孔海丽、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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