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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如何改造779个老旧小区 委员建议留住岭南特色

薛江华 李志洁
2018年10月31日15:16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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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如何改造779个老旧小区 委员建议留住岭南特色

  广州有迫切改造需求的老旧居住小区有779个,涉及260万居民,其中75%位于中心城区,如何既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又留住岭南文化特色?日前,广州市政协《有事好商量》第八期关注“老旧小区改造”,探讨如何“温情”改造老旧小区。

  需改造小区779个

  涉及260万居民

  老旧小区凝结着城市记忆,承载着“老广”情怀。然而,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着公建配套不足、设施设备老化、安全隐患等问题,人居环境较差,严重影响居民日常起居和生活品质。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局摸查统计显示,全市2000年之前建成的有迫切改造需求的老旧居住小区有779个,涉及260万居民,约占全市户籍人口的31%。

  广州市政协常委、市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冯元介绍,2016年至今,广州共推进696个、45.6平方公里的老旧小区微改造,惠及200多万群众。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其中的不足和问题。

  改造有历史文化的小区

  不仅留“房”也应留“人”

  如何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保留和传承岭南文化特色?广州市政协委员黄海妍介绍,大多数老旧小区所处的区域、地段重要,779个老旧小区中,约75%位于中心城区,有些还属于历史文化保护街区范围。要注重保护城市肌理、历史人文风貌,创新合理利用路径,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使老旧小区整体外观与周边环境和谐共融,突出历史与现代交融的都市风貌。

  广州大学建筑系汤国华教授指出,对于有历史文化的小区,其改造应遵循“留房留人”标准,“留房是指历史建筑、风貌建筑能够留下来不拆;留人是原住居民能住下来,环境改善了,居民留下来,才有故事可讲,才有邻里关系传承下去。”

  广州市政协委员陈立建议,要严格执法,对涉及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常态化的巡查监督。

  广州已明确微改造中

  历史文化保护相关要求

  广州市更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共有26个历史文化街区,集中在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等老城区。

  城市更新部门在推进更新改造工作中,坚持在严格保护中活化利用。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报批指引》等文件,联合国土规划部门制定历史文化街区微改造流程指引,对规划范围内的老旧小区制定保护专章,严格按国土规划、文保部门要求实施微改造,并在《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设计导则》中明确细化老旧小区微改造中历史文化保护相关要求。

  涉及历史建筑的改造项目,项目设计方案必须先专项征求国土规划、文保等部门意见,并组织专家专题评审,邀请至少2名市名城委专家参加项目评审会,广泛征求公众及专家意见后再上会审议,严格要求未取得规划审批的不得开工,征求公众意见后方可开展改造。

  加强施工监管。市、区落实老旧小区微改造巡查机制,重点对涉及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项目进行常态化的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历史建筑修缮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展示历史建筑的保护价值、修缮效果图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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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然、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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