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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方面着手推进棚户区改造

王荣武
2016年01月12日07:50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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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四方面着手推进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和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根本途径,既是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是政府必须而为的事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非常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2013年以来多次做出重要部署,明确要求2013-2017年内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到2020年实现涉及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的总体目标。在刚刚结束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中央要求继续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按照中央的要求,我市于2013年4月启动了新一轮的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程,并力争在情况复杂、难度最大的中心城区大有作为。2013年至2017年,计划改造15万户,四环内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

  两年多来,市、区政府紧紧围绕“工作如何抓、项目如何批、旧房如何改、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五大核心问题,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各项工作全面有效推进。我市自2013年启动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工作,截至2015年12月底,已累计启动了210个棚改项目,累计完成改造8.6万户。2015年我市完成改造60212户,其中,中心城区棚户区完成改造44148户,远郊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完成改造16064户。

  当前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中心城区改造困难,货币补偿难以推行。根据历史文化保护区要求,中心城区改造项目要将改造和保护相结合,采取“微循环”模式,通过“疏散、修缮、改善”的方式实施综合改造,存在实施范围小、动迁方案难、文保责任大、改善效果慢、居民预期高等问题,而对于实施主体,也存在改造要求高、盈利空间有限、资金平衡困难等问题。二是跨区安置障碍较多,利益平衡未能解决。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受客观条件限制,大多数居民难以实现原址安置,需要进行异地安置。而人口输入与输出区之间的利益关系难以平衡,造成众多跨区安置项目配套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缓慢,社区管理模式与机制也尚未建立。输入与输出区管理权责及分工机制亟待明确。

  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可从四方面着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居民补偿安置,解决货币安置率低问题。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成功经验,尽快实现地方立法,深入推动棚改工作。同时,进一步研究优化货币补偿政策,积极为棚户区项目实施主体和市场存量房持有方搭建沟通平台,形成货币补偿资金与市场存量房屋之间的良性对接。二是加大棚改资金投入,多渠道落实改造资金,解决棚户区项目资金平衡问题。市、区政府都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投入力度,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分担办法,调动区级政府的改造积极性。同时,按照国务院、住建部要求,结合我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深入研究融资政策,尝试政府购买服务,破解融资难题。三是突破政策瓶颈,创新棚改模式,解决跨区安置利益平衡问题。充分考虑居民故土难离的思想,从居民工作、生活和情感需要出发,在规划条件允许的地区,尽量实现就地安置。而中心城区因文保、规划要求不具备就地安置条件的项目,再实行集中异地安置。由市级部门牵头协调,在迁移人口的同时,将中心城区的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优质资源同步转移,切实提高居民居住水平,缓解人口输入区在配套设施建设方面的压力。四是完善体制机制,解决“建管转化”问题。随着安置房由建设期向竣工期转变,市、区政府的工作重点也应从筹集建设向综合管理转变。通过完善体制机制,解决定向安置住房在社会公共服务、后期管理、人口控制、市政设施以及绩效考核指标等方面遇到的难点问题。

  北京市第9期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 王荣武

(责编:朱江、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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