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消费投诉合同纠纷占四成 深圳万科精装房出现“霉地板”
深圳楼市火爆,房产纠纷也居高不下。市消委会统计数据显示, 2015年,深圳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房屋类投诉330宗,同比增长17.4%,其中涉及合同纠纷占40%左右。在典型案例中,涉及到定金问题的占有较多比例。此外,在临深片区买房遭遇纠纷的案例,呈上升趋势,这是去年我市房产纠纷的一个新特点。
首付款三次“变身”
市民钱小姐看上了观澜华盛观荟的一套公寓,总价178万元,并于去年12月11日交付了7万定金。第一次开发商称首付需要40万元,没过几天,钱小姐又接到通知说,首付应为678910元。等钱小姐到现场交款时,开发商再次改口应为75万元。对此钱小姐无法接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7万元定金,多次与卖家协商无果。后来在消委会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解决了纠纷。
同样的定金纠纷发生在陈小姐身上。去年7月11日,陈小姐在坪山一家上市公司开发的楼盘订购了一套商品房,订金5万元。当时开发商告知可以男女单身名义共同购买及贷款。7月16日,开发商却告知因银行贷款政策变动,导致无法贷款。陈小姐要求退定金,遭到拒绝。
相对于上述两个案例,蔡女士的经历更加“惊险”。
2015年7月26日,蔡女士到宝安区西乡街道的领航城营销中心看房,在销售员花言巧语下,她签订了一份没有编号的认购书,为领航城三期领丽花园C座13楼1号房,并缴纳了10万元的定金。后来,蔡女士回顾整个过程,怀疑被销售员下局受骗,故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但遭到拒绝,且表示会向公司领导反映,15日后答复,蔡女士认为拖延时间太久,不同意。经过消委会调解,开发商终于为她办理了退款手续。
消委会提醒:有相当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明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不具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件,却通过采取签订名目繁多的认购、定购协议的形式为买受人设立种种陷阱等,市民在买房,尤其是支付定金时,一定要仔细谨慎。
精装房出现“霉地板”
购买精装房原本是为了省事,但是万科金域缇香二期的业主却因此遭遇了烦心事。
去年4月,江先生满怀喜悦地来到坪山万科金域缇香二期收房,但是一进门就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听邻居们说地板发霉,就橇开木地板,发现大部分霉变,甚至有细小的白色虫子蠕动。
“这些地板表面看起来都很好很光滑,一拆出来全是发霉,长了绿毛、白毛,还散发出刺鼻的异味。”江先生说,后来发现小区里面至少有50余户出现同样现象。
深圳商报记者从消委会了解到,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成本降至不能保证质量的地步,却在合同中不将实际情况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在收房后发觉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此类投诉占房屋类投诉总量的20%以上。
消委会提醒:精装修楼盘销售过程中往往会大力宣传精装标准,并约定今后所使用的空调、橱柜等品牌。但事实上这种约定比较模糊,即便使用的是同一个品牌的家电,价格也会相差很大。交付时,购房者一定要对照合同仔细验房,如发现与合同不符之处,应在第一时间把问题反映给开发商。如果自己缺乏收房的经验,找一个专业验房师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跨城置业遭遇货不对板
和许多深圳人一样,柳先生实在受不了日益高涨的深圳房价,而到东莞去买房。2015年12月13日,在万福地产置业顾问人员的带动下,柳先生到达东莞康城假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东莞寮步镇开发的一楼盘,参观精装样板房。
由于价格比较容易接受,对于样板房的装修标准和风格也很满意,在确认其准备购买的2栋1606交房标准为样板房效果一致的情况下,柳先生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缴付2万元定金,同时向“甜蜜家”公司缴纳了8000元购房团购费。
12月28日下午,应开发商工作人员的要求,柳先生与万福地产人员一同,准备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柳先生要求先确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查看精装标准清单时,开发商人员的回复让他大吃一惊,所购2栋1606为毛坯房,并非精装。
柳先生随即拒签合同并要求退房,并质问现场万福地产的陪同人员,万福地产工作人员表示要请示其上司余某,余某在电话里称,精装房需要另外加1100元/平方米的费用,并表示如果柳先生退订,他所交2.8万元将不退还。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坚:现在深圳市民跨城置业的越来越多,当地的房地产相关政策、验收标准、执行规范以及银行信贷政策与深圳都有可能存在差异化,因此,购买之前需要做足功课。此外,还要尽量选择口碑好、大型的中介公司和开发商,以免被“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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