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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房价需要长效调控机制 分类调控成常态

2016年03月16日07:35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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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稳房价需要长效调控机制

  据报道,3月15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回答记者关于“一二线房价疯涨”的问题时表示,中国房地产价格分化越来越严重。三四线城市的价格大体上是回落的,现在一项重要任务是稳定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的房价。

  不少网民认为,目前全国楼市整体过剩,区域分化态势进一步加剧,本轮调控应坚持分类施策,有保有压,同时,还应逐步建立起来包括税制改革在内的长效机制,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分类调控成常态

  今年以来,全国房地产在整体过剩的同时,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及部分二线城市房价一骑绝尘,出现房价“上不封顶”的涨势,但整体库存居高不下的三四线城市房价却仍未“见底”。

  有网民认为,随着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启动针对“房价过快上涨”的应急预案,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形成了“全国去库存,热点城市去杠杆”的基调,今后这种“有保有压”的基调将成常态。

  “这一轮调控应坚持因地制宜、因城制宜,一城一策。”网民“顾云昌”说,调控政策应更多运用市场机制,减少行政干预,不搞一刀切,不搞“平均用力”。

  网民“刘大伟”指出,分类调控估计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趋势,既抑制了投资性需求,去投资化,又保证了老百姓的居住需求。

  有网民建议,对一二线城市而言,城市角色需要“减肥瘦身”;对三四线城市而言,显然有必要加速转型、打破城乡间的壁垒,为人口流动提供完善服务。唯有减少大小城市间优质资源的“落差”,这种冷热不均的强烈对比才能消弭。

  长效机制待建立

  网民“金志刚”认为,在高房价的表象背后,是土地财政的痼疾、土地供给制度的僵化,是税收征管体系的不完善、不合理,住房资源占有的不公平……面对这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仅仅针对高房价的行政调控显然带有“治标不治本”的临时性。要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只有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加科学地进行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

  有网民表示,应统筹楼市顶层制度的设计,逐步建立起来包括税制改革在内的支持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还有网民认为,楼市调控思路应从依赖“限”和“堵”的短期政策,逐步转向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长效措施。对调控成效的判断标准也要从追求“抑制房价”这一短期目标,逐渐过渡到追求市场长期平稳健康这一长期目标。通过制定长效机制,来重建楼市调控的公信力,进而重建人们对楼市平稳健康发展的信心。(记者 明航 整理)

(责编:朱江、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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