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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成“白中介”不能光靠自律

李凤荷
2016年08月23日07:43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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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炼成“白中介”不能光靠自律

  住建部等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表明要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遵守规则的“白中介”是行业一股清流,而“黑中介”则是破坏力极强的“泥石流”,“黑白”之争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据悉,此次《意见》从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方面,提出了十六条政策措施。如针对当前有的中介机构通过发布虚假或已成交房源信息、恶意标低价格、隐瞒房屋存在抵押等方式,来吸引客户、招揽业务的情况,《意见》规定,实行房源信息核验制度,中介机构应明确标识房源核验二维码。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前,要进行房源信息核验,编制房屋状况说明,确保房源真实存在并可交易。已交易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要在2个工作日内,从各类发布渠道上撤除。

  盘源是交易之根本,首先从盘源抓起,这是政府部门以及各大中介的一大共识,目前也有大中介在推出“较真”活动,也是极力强调“真盘源”。但盘源同时又是中介公司极其希望保护的商业秘密,盘源信息既要确保真实、透明,同时又要保护拥有独家盘的中介,的确有点像“不可能的任务”。根据政府部门的政策措施,中介应负有核验盘源信息以及编制房屋状况说明的责任,记者此前已多次提出,广州市以前设想过的房屋状况说明书就是因为中介行业的反对而无疾而终。中介机构怕承担一纸说明背后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认为目前查册系统未能对中介机构实时开放,各大中介必须在交易登记部门有驻场人士才能及时查验到,而且查册只是确保查册那一刻的产权情况,中介也难以预见房屋产权在查册后出现的变化。故此,盘源查验的准确性,还需政府在开放查询系统上有所行动。

  该《意见》明确,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对于银行来说,客户的首付款资金来源难以辨认,同是在购房者的银行账户底下,一个是积累数年的个人储蓄,另一个是短时间汇入的大笔款项,虽然银行可以像某些国家的签证要求那样提出个人存款不得在近半年内汇入,但近半年内汇入的大笔款项也不一定是首付贷,因此有可能“杀错良民”。为杜绝首付贷而把中介“捆绑”进调控措施,理论上是好的,但监管却很难。(记者李凤荷)

(责编:孙红丽、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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