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房产

3年骗2000万元 一个棚改项目放倒18人

2016年11月14日08:27 | 来源:北京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3年骗2000万元 一个棚改项目放倒18人

  新华社发

  一些基层干部与村民勾结,3年内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金高达2000万;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就放倒18人……近来,四川查处多起基层干部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案件。

  一线工作人员合伙犯罪

  2015年4月,一封反映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阿署达村民事纠纷的举报信,引起东区检察院反贪干警注意。顺着这一线索,该村涉及32人的非法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窝案浮出水面。

  案件共涉及5名国家工作人员、3名受委托公务人员、8名村社干部以及16名村民。涉案金额从1万元到100万元不等,共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2000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被套取的补偿款往往数额较大,一线工作人员合伙犯罪。广元市利州区解家岩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涉案的村组、社区、街道办、拆迁办共18名工作人员被一网打尽,18人受到党纪处分,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缴资金450余万元。

  在解家岩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望江社区干部刘某某采取“乾坤挪移”的手法,先后挪用集体补偿款79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和借给他人,甚至放起了高利贷,谋取高额利润。

  干部村民“搭伙求财”

  记者调查发现,多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基层干部与拆迁户串通一气,通过虚增土地面积和地上附属物等方式套取拆迁补偿款,获取高额补偿。

  反贪干警在调查阿署达窝案中发现,2012年进行攀钢尾矿扩容技改项目征地时,部分土地已被尾矿库的水淹没,但很多村民都称家里有“水下面积”。由于“水下面积”无法实地丈量,一些村民便将工作组请出来吃饭拉关系,还让村社干部写证明、盖章,在测量土地时编填数字。

  都江堰市蒲阳镇某村原村支书杨某某伙同该村原副主任卢某某等人,利用协助拆迁的职务之便,制作虚假拆迁赔付资料虚列树木、竹林等地上附属物,套取补偿款30余万元。在阿署达窝案中,拆迁组工作人员黄平还伙同杨元平、村民蔡有忠冒领无主坟,骗取补偿款8万元,除5000元用于迁坟外,3人各分得2.5万元。

  个别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认定、审核、统计拆迁对象户口信息的职务便利,故意错报拆迁户人数,瞒报户口变动情况,甚至虚报无房、无户的“空挂户”为拆迁对象。绵阳市安县花荄镇某村一组原组长张某在接受该镇政府委托负责统计该组户数时,接受请托,将不符合规定的农户申报为拆迁户,收受贿赂7万余元。

  征地拆迁流程漏洞多

  多起案件的征地流程中,丈量测算、建筑附属物统计评估、权属确权认定等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几乎全凭拆迁工作组人员的经验进行操作,缺乏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实施和监督;拆迁人员测量面积和计算补偿金额完成后,工作人员并不需要立即在调查表上签字,调查表也无需立即存档。在与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前,调查表都是由工作人员暂时保管,篡改数据十分容易。

  按照规定,补偿款的发放应当依照严格的流程。以阿署达窝案为例,首先应由土征办的征地拆迁工作组负责测量、记录,并与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后,报土征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财政局,由财政局依据协议核实拨款到银江镇,之后再将款打入拆迁户的个人账户。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数据的测量、审核、复核工作均由拆迁工作组来完成。资料收集、复核、统计、征地拆迁面积补偿的认定等多个基础工作环节全部集中于一人。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建军建议,基层需尽快制定严密的工作流程,明确划分参与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人员的责任,规范征地分类、勘查丈量、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操作流程;准确、及时公开征地拆迁面积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内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据新华社成都11月13日电)

(责编:孙红丽、伍振国)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