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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没收开发商天价土拍违约金  涉事房企回应系“堵车”致迟到

被认定违规扣除保证金3.7亿  拟“申诉追回”

徐倩
2016年12月14日14:52 |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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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14日电 (徐倩)昨日,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对旭辉集团子公司在土地出让活动中未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予以处罚,没收保证金3.7亿元,,三年内不得参与土地拍卖,并将其违约行为计入诚信档案。

这是上海在加强土地市场监管的背景下首例对违规房企没收保证金的案例。对于该处罚,旭辉集团今日发布公告表示:“正对于该公示所涉内容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并申请复议。”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对人民财经表示:“上海楼市调控措施是比较严的,可以说细到毛孔,市场各个环节都有涉及,处理违规事件给市场传递出一些信号,房企应该应以为戒,不要抱侥幸心理。”

(图为上海土地市场官网发布公示)

上海首例

上海土地交易中心在公示中表示,上海旭备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旭备”),即旭辉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在参加青浦区西虹桥徐民东路南侧39-04、40-02、41-02、43-01地块、40-01地下空间及地块之间连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公告号:201607901)出让活动中,违反出让文件的规定。

该交易中心称,上海旭备未于出让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投标,其行为属于该地块《出让须知》之附件一《招标活动及注意事项》之“四、注意事项”之“(十)违约处理办法”之第1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同时也违背了该公司在竞买申请所作的自我承诺。

人民财经查询《招标活动及注意事项》显示,投标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未在出让文件规定时间内投标的,或违反本附件第四条第(六)款投标不予接受的,或违反本附件第四条第(七)款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或违反本附件第四条第(八)款第1顶投标人私下接触相关人员的,或违反须知第四条、本附件第四条第(二)款第5顶的,则该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加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违约行为列入诚信档案并上网公示,同时已提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投标的原因,旭辉集团相关人士称:“违约的原因只是投标当天堵车未能及时赶到现场,并非因为新政或也无其他任何原因。”

旭辉集团强调:“现场其余四家投标单位仍然按程序进行,并且顺利完成土地出让,我司未及时投标并未导致该宗土地流标;目前,我司的法律顾问团认为处罚失当,于国家招投标相关立法不符,目前正在向有关部门申诉过程当中,会积极追回被扣押保证金。”

对此,卢文曦认为,作为大型房企,旭辉这次犯的失误的确有些“低级”,在调控的风口下难免会引得市场猜疑。

财务或受影响

据旭辉集团财务数据显示,2016年1-11月,旭辉集团累计合同销售(连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金额约人民币501.0亿元,合同销售面积约277.66万平方米。

虽然销售收入取得大幅度增长,但是,3.7亿元的罚款对于企业来说,并不是一笔小的开支。从去年的全年数据来看,旭辉集团的股东权益应占核心净利润约22.10亿元,而今年上半年旭辉集团股东权益应占净利润约为9.5亿元。

旭辉集团进一步强调:“上海旭备虽为本集团下属企业,但作为独立法人,其经营行为并不影响集团下属其他子公司参加土地出让市场公开招拍挂交易等正常经营活动。因此,该事件对于旭辉集团整体的业务运作、财务状况、及财务表现均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尽管目前旭辉集团表示正在与政府沟通,全力追回保证金,但是,其结果尚未可知,人民财经也会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责编:李易、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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