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无效 城市居民下乡用宅基地建别墅
11月7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指出,对于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违反土地用途管制、工商企业和城市居民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的行为,依法认定无效。
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意见要求要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保士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促进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意见称要按照“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要求保护农村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按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法定权利。在充分尊重农民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合理有序促进农业市场化、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发展。
意见还对调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纠纷做出明确,要求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保护农村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的基础上,依法保护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村住宅、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大力支持改革试点地区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意见称,对于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违反土地用途管制、工商企业和城市居民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的行为,依法认定无效。
从严从快惩处“村霸”
意见提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增强农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意见提出,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把持农村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农村地区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等。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
意见同时提出,依法妥善审理耕地保护纠纷案件,依法打击制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严厉打击“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行为,严格依法限制高利贷,加大对变相收取高息行为的审查力度,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通过司法审判引导农村摒弃高额彩礼、干预婚姻自由、不赡养老人等不良风气。积极巩固有利于家庭稳定的财产制度和情感基础,着力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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