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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刺激商业地产去库存

陈钰凤
2016年04月29日10:06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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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营改增”刺激商业地产去库存

  广州日报讯 (记者陈钰凤)5月1日起,佛山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本次“营改增”一项重大变化是:购买不动产可以抵扣增值税,这也被社会普遍解读为“拯救商业地产最强音”。那么,企业购买商业地产,如何抵税呢?

  佛山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近日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具体到商业地产抵扣问题,举个例子,一般纳税人企业5月份之后购买一栋厂房,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注明销售额为100万元,那么,按照11%税率征收增值税,税额为11万元。这11万元就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了。但要注意,抵扣需分两年进行。购入不动产第一年,可抵扣60%即6.6万元,40%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将于第二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而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则可以一次性扣除。

  市场影响:利于商业地产去库存

  佛山商业地产库存积压严重,其去库存压力远胜于住宅产品。保守估计,全市非住宅商品房的库存量至少在1000万平方米以上。

  根据汇诚鸿图的数据显示,在禅桂,以公寓、写字楼和商铺为代表的商业地产,库存量达到294.04万平方米。其中,写字楼和商铺的库存量分别达102.2万平方米、117.43万平方米。按照佛山去年公寓、写字楼以及商铺的月去化能力,禅桂公寓现有库存未来至少需要2年才能去化完毕; 写字楼库存需要将近10年的去化周期; 商铺需要至少7年才能清库存。

  而本次营改增政策允许“企业购买不动产抵扣增值税“,就是政府用减负的方式实质性支持企业购买商业地产,利于商业地产去库存。

(责编:孙红丽、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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