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房产

有奖销售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 广西梧州一房地产公司被罚1.5万元

曾艳
2016年09月24日07:33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原创稿
小字号
原标题:有奖销售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 梧州一房地产公司被罚1.5万元

  人民网梧州9月23日电 有奖销售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已经成为企业的主要促销手段之一,但有奖销售带有较大的偶然性和引诱性,如果不当使用就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利于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形成。近期,梧州市工商局长洲区分局查处了一起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金额超5000元的案件。

  近日,梧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吸引消费者购房,组织开展了“购房抽现金大红包” 活动,即成功认购房屋的业主可进行现场抽奖,奖品是现金红包,红包从7500元至12000元不等,共设五个等级,仅限十名,先到先得。

  对此,梧州市工商局长洲区分局立即展开调查,收集了活动广告宣传单、现金抽奖名单、商品房买卖合同、询问调查笔录、经营情况说明、现场笔录、现场拍摄的照片等有关情况说明及工作资料,证实该公司存在从事不正当有奖销售违法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长洲区工商分局对该房地产公司的上述行为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该房地产公司声称:由于经济困难和房地产行业的不景气,加上不知晓法律法规,所以才搞了抽奖式有奖销售,目的只为“去库存”。虽然国家提倡帮扶小微企业,鼓励在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的“去库存”销售,但是长洲区工商分局认为该房地产公司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行为,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是明显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利用随机式抽奖,高额的现金奖作为奖励销售房屋,诱发广大消费者的投机心理,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干扰了消费者正常选择,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所以除了对房地产公司进行宣传教育外,还对该房地产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责编:朱江、伍振国)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