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记
文:记者李凤荷
新年到,今年流行祝别人“马上有钱”或“马上有对象”。对房产中介来说,“马上有钱”靠的是开单数量,开的单越多越大,收入就越高。最近,记者遇到两名购房者,一位对房产经纪的服务颇有微词;另一位资深购房者则与本人分享了她与经纪的“不得不说的故事”,房产经纪们想多开单“马上有钱”,千万别得罪“上帝”啊。
一位朋友买的是一手房,去年中买房时遭遇限签,延至去年12月26日后才突击签约。她在销售中心没有人接待,销售经纪左顾右盼。当她向一位销售经纪抱怨为何他们服务态度变差了,这位销售经纪回答说:“又不是我负责你的成交,我帮你签约是在做分外的工作。”相信大部分买一手房或二手房的人士都经历过销售经纪的“冷遇”,负责成交的经纪对自己特别热情,其他负责成交后续手续的经纪则不冷不热,甚至有些经纪只是在成交前对购房者千依百顺,一旦签单成功就“变脸”。
另一位朋友卢阿姨与中介有个非常“跌宕起伏”的关系。2009年,卢阿姨买房,当时负责成交的中介行收买卖双方5点佣金,为此她和业主共同把中介告上法庭,最终告赢中介,只需付3%的佣金。当时这个报道经本报刊登后,推动了3点佣的行业规范,卢阿姨也成了所住小区的名人,周边的中介一听她的大名就脱口而出:“哦,你就是那个告赢XX中介的卢阿姨。”该中介行门店因这宗官司自觉惭愧,一直不敢与卢阿姨接触。有一年过年,卢阿姨在小区派利市,她碰到该中介行门店一个女经纪,也主动派了红包。这位经纪回到门店后告诉其他经纪,说卢阿姨给我也派了红包,为此他们终于知道卢阿姨与他们的芥蒂已消。后来,卢阿姨继续帮衬这个中介门店,在所居住的小区还买了一个超大平层单位,甚至还随该中介行到香港买房,前前后后估计给这个中介行带来了几千万元的成交额。卢阿姨感慨地说道,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或许有读者说,这些中介就是“白鸽眼”,看到卢阿姨是大客,成交数千万元,当然是“斟茶递水”服务周到。其实,记者引用这个案例只是想说明一点,中介行业做的是“人”的生意,一笔小小的成交可能只有几十万元,但很难说这个交易以后可能带来的连锁反应,比如说成交人以后会陆续成交多间房屋(只要能找到名额即可),比如说这位成交人会把口碑传播出去,在微信或者微博说一说,朋友以后买房也帮衬这个中介行,这种消费者自身的消费体验对其他购房者来说是最真实的信息,口碑好就有生意接踵而来;口碑不好则“下不为例”。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