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
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本报讯 财政部、税务总局20日发布通知称,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通知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两部门:三年内免征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 人民网北京2月20日电 (许维娜)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