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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二手房和用电 可以一并过户

2019年03月17日09:10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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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广州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深化开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协同建立“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一体化服务模式。自2019年3月15日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率先推行“登记+用电服务一窗通”服务,市民和企业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可以一并申请办理用电过户。

  “不动产登记+用电服务”一窗通办,指的是申请人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时一并提交用电过户所需资料,重复的材料只需提交一份,即可在一个窗口同时申办不动产登记、用电过户两项业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广州供电局后台实行信息共享、并联审批,减少申请人多头往返奔波。(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规资宣)

(责编:杜燕飞、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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