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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费不超2.8元/平方米  无需备案但要与业主协商

贾政
2019年08月02日10:01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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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物管费不超2.8元/平方米 无需备案但要与业主协商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联合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2019年8月1日起,广东省将取消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管理。

  据了解,无需备案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仍需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广州市的相关政策,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2.8元/平方米·月,也就是说在2.8元/平方米·月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与业主协商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无需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

  业内人士认为,新政的一系列措施主要是简政放权、将物业定价的权利交由物业企业和消费者,让物业服务能够有效地通过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贾政

  调整1:

  政府指导价范围内

  调物业费不需备案

  根据2010年《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当地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并

  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而最新《通知》规定:“取消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管理。同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业主协商确定,不再报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记者从住建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物业服务企业并不能随意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按以往标准,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2.8元/平方米·月。这也意味着,只有在低于或等于2.8元/平方米·月的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在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才不需要向政府备案,但仍然需要征求业主意见。

  调整2:

  垃圾和余泥清运费

  按市场调节价收取

  市民在装修中难免会产生一些建筑垃圾,或渣土等建筑废料,这些垃圾要怎样处理呢?要怎么收费呢?

  记者查阅发现,现在广州市住宅小区处理建筑垃圾的办法,依据的是1998年广州市物价局《关于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问题的复函(穗价函[1998]178号)》。该文规定,将分别收取的排放、回填费合并,改名为建筑垃圾处置费,只向排放收费,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3元。

  根据最新《通知》,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按照3元/立方米的政府定价标准收费。

  《通知》规定,业主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的,其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用由实行政府定价调整为市场调节价管理。业主可依法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或自行处理装修中产生的垃圾和余泥渣土。

  调整3:

  装修保证金

  2000元上限取消

  何为装修保证金?

  据记者了解,业主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需要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用于担保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不受损坏,这个费用就叫做“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的具体费用数额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共同协商约定。

  但根据《2016年通知》,“住宅物业的装修保证金不得超过2000元。”装修完毕后,经物业服务企业检查,没有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装修保证金应当自检查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业主。

  根据最新《通知》规定,“装修保证金(押金)不列入政府定价管理事项。装修保证金不属于价格管理范畴,不得按政府定价事项进行管理,具体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按有关保证金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这也意味着,日后装修保证金的收取更多的是由物业企业与业主协商,2000元装修保证金上限取消,更多地通过市场调节而定。

  调整4:

  补办门禁卡多少钱?

  取决于制作成本

  对于住在安装着智能门禁系统住宅小区的市民,你是不是遇到过门禁卡丢失的情况?补办门禁卡怎么收费,从8月1日起也有了新变化。

  根据《2016年通知》,对于配备有智能门禁系统的住宅物业,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公司)应当为每户业主免费配备不少于4张门禁卡。业主在免费配备数量之外另行增购门禁卡的,物业服务企业以不盈利为原则适当收取制作工本费。

  今后,补办门禁卡的价格不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而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制作成本收取。

  根据最新《通知》,实行小区出入证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一定数量的出入证(含IC卡等),具体免费数量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定。业主申请多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要重新办证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价格主管部门不再核定出入证制作工本费具体标准。

(责编:赵爽、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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